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姜伯靜
曾幾何時,董明珠對格力電器信心滿滿;她堅信,在諸多白馬股“馬失前蹄”的情況下,格力電器不會“暴雷”。
仔細看近年來董明珠對格力電器股份的態度,我相信她的這種說法是發自內心。
不過,市場是否這樣看,那就不一定了。
誰能想到呢?格力集團持有的格力電器股份會被“降價處理”,“賤賣”!
在之前的一些交流里,我曾經對格力集團最終轉讓格力電器股份的價格產生過疑慮,有網友認為我說的不對,因為轉讓股價早就確定好了。
其實,那個時候,反駁我網友可能沒有注意到一點:最初的轉讓計劃,還沒有得到“上級部門”的認可,變數還很大。
果不其然,8月12日,格力電器發布《關于控股股東擬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公開征集受讓方的公告》。公告稱,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原則同意本次格力電器國有股權轉讓項目公開征集受讓方方案。公告中,最引人注意的有這么幾點。
一,轉讓價格下調了,而且幅度不小。公告稱,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本次股份轉讓價格不得低于人民幣 45.67 元/股;2019 年 8月 6 日,格力電器實施 2018 年度權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5.00 元,本次股份轉讓價格依據上述除權除息事項相應調整為不低于 44.17 元/股;
二,未來的意向受讓方必須具有“集中性”。公告稱,意向受讓方應為單一法律主體(僅限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業),或受同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超過兩個法律主體組成的聯合體(包括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核心管理團隊/合伙人或其設立的實體所發起設立的一個主體或不超過兩個主體組成的聯合體)。若為兩個法律主體組成聯合體共同作為意向受讓方,則聯合體內各法律主體需在遞交受讓申請材料前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并承諾在持股期限內保持一致行動關系。
三,僅僅有錢是不行的,意向受讓方需具有產業資源。公告明確指出,意向受讓方擁有推進珠海市產業升級或產業整合的資源,具備為珠海市導入有效戰略資源的能力,有意愿為珠海市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并能夠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或方案。
上面這三點,是格力集團尋求受讓方最引人注意的三個條件。
為何會有這三個條件呢?這三個條件,第一個明顯是讓出讓價格更為寬松,但其余兩個卻顯然走向很苛刻的方向。看上去,有些矛盾。這是為何?很值得思考。對此,筆者有以下幾點看法。
第一,“降價”,既是對格力電器未來不太看好,又有“急于出手”之嫌?
凡是價格下調者,大多是因為這幾個因素:有突發事件,急于出手,不看好。
對于格力電器,目前應該算平穩,并無突發事件。那么,就只有急于出手和不看好這兩個因素了。
回想之前,4月29日,格力電器《關于控股股東擬通過公開征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權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顯示,本次轉讓價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4月9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最終轉讓價格以公開征集并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復的結果為準。
按照當時媒體的估算,格力電器在3月29日股價是47.21元/股,格力電器總市值約為2800億元,15%(格力集團計劃轉讓的比例)的市值大概在420億元左右。
而按照此次公告中44.17 元/股計算,格力電器15%的市值中400億元左右,甚至稍稍低于400億元了。
與8月12日之前數天的股價相比,即便是45.67 元/股的價格,也算不上高。
比較湊巧的是,格力電器本次除權除息日是8月6日。恰好,這個《關于控股股東擬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公開征集受讓方的公告》在除息日之后出臺。而因為除權除息事項,本次轉讓股價下調。
這,也好像太巧合了。
我有一個疑問:難道,格力集團對格力電器的未來并不看好,有急于出手的嫌疑嗎?
看格力集團最近一段時間的舉動,我想,格力集團至少已經在籌劃自己的“下一步”了,至于是否急于出手,誰敢說呢?
第二,也許,當地國資委不想把格力電器交到一個分散的“聯盟”手中。
格力集團,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當地的國資委也要為格力電器負責。格力電器,在珠海已經是一個意義深遠的符號。
因為此次轉讓涉及金額巨大,能接手的人不會很多,所以如果很多家意向接手方聯合起來組成一個“聯盟”接手的話,應該會抵消資金的困難。但是從對意向受讓方的要求看,顯而易見,當地國資委不想把格力電器交到一個松散的“聯盟”手中。
假設,如果是一個松散的聯盟接手,那么未來格力電器的發展中,有可能會出現“掣肘”現象。試想一下,出于各自利益的訴求,松散聯盟中可能會出現各式的聲音,這會有利于格力電器的發展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所以,對于法律主體的限制,這是一個有利于格力電器未來發展的規定。誰都不想格力電器未來在爭吵、扯皮、推諉、掣肘中躊躇。
第三,可以預料,當地國資委希望格力電器持續為當地經濟的發展貢獻力量。
前面說過,格力電器,在珠海已經是一個意義深遠的符號。而更加重要的是,格力電器對珠海當地經濟的意義非凡。這種意義,我們通過幾個數字來展現。
格力集團官網,有這樣一段話:“2018年,(格力)集團營收超過2000億元、凈利潤超 260億元,同比增長33.37%、15.86%,分別占全市國企總量的71.78%和61.64%。”而格力電器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1981.2億元,實現凈利潤262.02億元。
從上面看,格力電器的意義一目了然。
我想,也許正是因為這種對格力電器嚴重的“依賴性”,格力集團才會有“放手再搏”的戰略吧?
回過來再說格力電器股份的轉讓。因為這種重要性,那么,在格力集團尚未有新增長點的情況下,一旦格力電器的經營因為股權轉讓而出現波折,那影響是巨大的。所以,擁有推進珠海市產業升級或產業整合的資源,能夠為珠海市經濟發展做出貢獻,成了此次轉讓中重要的條件。
有錢也不一定能夠買到格力電器,你必須具有產業資源,必須有為當地經濟發展貢獻力量的能力。
其實,如果僅僅是資本運作的棋子,那格力電器會是很好的資源。但是,如果接手者僅僅癡迷于資本的運作,只是為了在資本市場賺錢,那顯然是當地國資委不愿意看到的。當地國資委希望格力電器繼續為珠海貢獻力量,格力集團“放手”并非最終目的。
因此,具有產業資源,持續為當地經濟的發展貢獻力量,是最重要的條件。而且,能夠為格力電器轉型提速助力的受讓方,將更受歡迎。
綜合以上三點,我想,這才是轉讓方案即降價又“苛刻”的原因吧!
總之,本次格力集團轉讓格力電器股份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盡管看上去格力電器是那么的物美價廉。而股權轉讓真正成功后,其愈加分散的股權結構會面臨什么樣的挑戰,也更加撲朔迷離。
(本文作者介紹:專欄作者,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最佳新聞評論獎得主,iDoNews 簽約專欄作者。)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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