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曾剛
新年伊始,新型肺炎疫情席卷全國,導致全國各地生產、生活不同程度的受到影響。從2003年SARS的經歷來看,在應對得當,及時、有效控制疫情的情形下,經濟的長期增長趨勢不會受到顯著的影響,但在短期內,新型肺炎對經濟活動的沖擊仍不可忽視,尤其是第三產業以及現金流較為緊張的小微企業將面臨較大的壓力,需要及時、積極的政策應對,盡可能減少疫情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損失,并為疫情之后的經濟活動恢復創造更好的外部條件。
從金融機構而言,當下的工作重點應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治工作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開展;二是審慎評估疫情發展可能帶來的金融風險,提前做好相關預案,確保金融機構和市場的穩定運行。
一、疫情對經濟、金融的可能影響
新冠肺炎疫情在春節期間爆發,各省市陸續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1月27日國務院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上海、浙江、廣東等地先后要求復工時間延遲至元宵節以后。疫情防控措施不斷升級的背景下,省際和省內區域間人員流動受到顯著限制,預計將對服務業和工業生產帶來直接沖擊,第一季度的經濟增長面臨較大下行壓力。根據2003年的經歷,SARS疫情導致GDP增速單季度下降2個百分點左右,預計此次疫情對一季度經濟的影響程度相當。此外,考慮到當下經濟結構與2003年已有較大變化,消費對GDP的貢獻度以及服務業占比均有顯著提高,其中,消費對GDP的貢獻度從2003年的35.4%上升到2019年的57.8%(2018年為76.2%),服務業占比從2003年的39%上升到2010年的59.4%(2018年為61.5%)。SARS期間的數據表明,消費(住宿、旅游、餐飲等)和交通運輸(鐵路、飛機、公路運輸等)等服務行業受到的沖擊相對明顯,其中,社會零售消費同比在半年內下滑近6個百分點,住宿和餐廳業增加值下滑近3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倉儲以及郵政業增加值下滑5個百分點左右。
除內部影響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預計還會對進出口產生負面影響,一方面,預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會一定程度上抑制需求,從而對進口產生不利影響;另一方面,1月30日世衛組織宣布將新冠肺炎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這可能會對跨境貿易,尤其是出口造成一定的負面沖擊,具體影響程度,還需要根據疫情后續發展情況,以及各國具體的政策來做更全面的評估。
綜上所述,預計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增速的影響要比SARS更大,目前,研究者根據不同情景假設,預測疫情對全年GDP增速的負面影響區間大概在0.2%-1%之間。從決策角度考慮,建議把困難想得大一些,以確保政策預案更加充分,為經濟社會穩定提供更有利的支撐。
在對整體經濟形成短期負面沖擊的同時,經營環境持續惡化、現金流相對緊張的中小微企業(尤其是各類服務業企業)的風險顯著上升,部分體量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中小微企業將面臨破產倒閉的困境,此外,風險還可能沿著供應鏈和擔保鏈上下及橫向傳導和擴散。中小微企業作為吸納就業的重要力量,其經營壓力可能進一步傳導至勞動力市場。預計一季度失業率上行壓力增大,其中交通運輸業、住宿餐飲業、旅游業、建筑業等行業由于受疫情影響較大且用工彈性較大,就業形勢不容樂觀。這對當下“就業優先”的宏觀政策目標,也將形成嚴峻的挑戰。
二、金融行業對疫情防治工作的支持
服務支持實體經濟是金融業的本源,而在當下,疫情防治和民生保障無疑是實體經濟最為重要的任務。因此,對金融行業而言,提高響應效率,根據疫情防治和民生保障的需要加大對特定行業和領域的支持力度是最為核心的工作。
一是強化對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的服務對接,積極滿足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方面的合理融資需求。并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業務效率,為疫情防治相關的各項工作提供支持。
二是有針對性的開展金融創新。這一點目前在保險業進展較為迅速,不少保險公司已經根據疫情防治工作開展的需要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包括,向防控一線的醫護人員及其家屬等捐贈身故、醫療和意外等專屬保障產品;擴展現有保單的責任范圍,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引起醫療、身故等責任納入保障范疇;在意外險、旅游行程取消險等險種中,將感染肺炎的情況考慮在內,等等。這些個性化的產品,有效分擔了疫情給個人和企業造成的損失,充分發揮了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
三是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弱勢主體的支持。受疫情蔓延影響,服務業中的中小微企業,以及部分工業制造企業,在短期內會面臨一定的經營困難,員工就業和收入來源也有出現中斷的可能。對此,金融業應適度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和個人的支持力度,包括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續貸政策,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對暫時喪失收入來源的個人進行適當的政策傾斜,等等。應該說,通過信貸政策的合理調整來降低疫情給企業和個人造成的損失,在支持民生保障和社會穩定的同時,也為銀行長期發展奠定更為良好的客戶基礎。需要強調的是,為提高政策執行的精準性,金融機構有必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個人進行前瞻、系統的分析和研究,在確定白名單的基礎上,制定可操作的業務方案。
下一階段,金融機構應及時跟蹤和研究疫情的發展趨勢,根據疫情防治工作和客戶的需求,更有針對性地提供各種保障和服務,銀行應靈活調整信貸政策,強化對重點企業和弱勢群體的支持;保險業則根據客戶需要開發各類創新產品,為疫情防治,以及之后的生產恢復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時,金融機構需要完善相關業務的激勵約束制度,制定合理的準入標準,有效管控道德風險。
三、未來的風險應對
從未來看,金融機構應及時跟蹤和研究疫情的發展趨勢,根據疫情防治工作和客戶的需求,更有針對性地提供各種保障和服務,銀行應靈活調整信貸政策,強化對重點企業和弱勢群體的支持;保險業則根據客戶需要開發各類創新產品,為疫情防治,以及之后的生產恢復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時,金融機構需要完善相關業務的激勵約束制度,制定合理的準入標準,有效管控道德風險。
從政策層面,為更好引導金融行業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更有效的管控和對沖疫情可能帶來的風險,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適度加大逆周期調節政策力度。
貨幣政策方面,根據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運行的情況,視實際需要來選擇降準、降息等工具以及各種流動性操作,對沖疫情的負面沖擊,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為穩經濟創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財政政策方面,需要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具體包括:適度擴大赤字規模;加大疫情相關財政支出;適度減免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行業(如消費和交通運輸等行業)的稅費;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負擔,對部分行業企業可以考慮財政貼息;適度擴大基建投資規模,等等。
二是密切關注和防范金融風險。
短期來看,股票市場波動是疫情引發的金融風險的主要方面。從股市開盤后的情況下,在經過短期內震蕩后,出現了企穩回升的跡象,市場信心明顯增強。這一方面反映了中國股票市場的韌性有所增強,另一方面,系統、及時的金融政策操作也為市場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紤]到疫情防控工作仍處于攻堅階段,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市場仍有出現波動可能,這也是正常規律。對此,需要密切關注股票市場的運行情況,并對涉及股票市場的各類資管產品進行全面的分析和監測,有效控制風險的外溢。
為有效防控風險,政策層面應對市場波動及其影響保持密切關注,視需要及時進行流動性操作,對沖疫情影響,穩定市場預期。此外,應繼續引導保險資金、銀行理財以及其他資管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同時因地制宜,靈活調整資管新規的過渡期要求,為市場穩定提供長期的支撐。
中長期來看,需要關注疫情對金融機構經營的持續影響。疫情對實體經濟的沖擊,可能會形成一定信用風險,從過往經驗來看,這種風險的暴露有一定滯后性。預計信用風險主要來自于企業停工和收入中斷導致的個人違約率上升。銀行應根據相關主體的實際情況,通過降低償付成本、合理延后還款期限等安排,在降低受疫情影響企業和個人成本的同時,化解相關的信用風險。與此同時,銀行應進一步夯實資本和撥備,提升風險抵御的能力。從目前來看,相關風險仍在可承受范圍。
三是引導和支持金融行業服務疫情防控和小微企業。
除現有的政策要求外,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部門可以考慮完善配套政策,適度降低金融機構成本,提高金融機構服務疫情防控的能力。具體包括,通過專項貸款等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特定對象的服務支持力度;通過財政貼息,進一步及降低重點企業的融資成本;將定向中期借貸便利等工具的交易對象擴展到中小銀行,提升中小機構服務支持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的能力;完善監管考核辦法,增加對疫情防控支持的考察維度,適當調高局部地區、特定類型借款對象的風險容忍度,降低對金融機構短期經營績效的要求;引導金融機構全面落實盡職免責要求,完善相關的激勵制度,激發一線信貸人員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動性;促進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為運用大數據提升小微企業信貸效率、降低信貸成本創造條件;引導商業銀行優化信貸技術,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方式,主要擴大續貸、信用貸款占比,減少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等等。
四是鼓勵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升在線服務能力。
在疫情防控期間,銀行的網點服務遭受到了嚴重的沖擊,由此給金融業的在線服務能力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從目前的運行情況看,應該說,金融業在過去幾年的數字化轉型是比較成功的,基本經受住了考驗,保證了金融生命線的暢通,為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從未來看,新冠肺炎疫情有可能進一步強化中國經濟的數字化轉型步伐,除已有的個人客戶線上化趨勢外,企業經營活動(包括內部管理、遠程辦公等)的線上化也有加速的可能,在這種背景下,金融業必須堅定數字化轉型方向、加快創新步伐,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從監管層面講,通過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驗,也應更充分認識到金融業數字化和線上化的必然趨勢,未來可以考慮適度調整和優化現有的監管理念和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企業的合作,為提升金融機構(尤其是中小金融機構)數字化和在線服務能力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
(本文作者介紹: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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