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馬光遠
長春長生疫苗事件,可謂天怒人怨,引發了公眾大面積的焦慮和恐慌,長春長生膽大妄為,挑戰不可逾越的公共衛生紅線,罪不容誅!
關于疫苗事件我的五點呼吁
長春長生疫苗事件,可謂天怒人怨,引發了公眾大面積的焦慮和恐慌,長春長生膽大妄為,挑戰不可逾越的公共衛生紅線,罪不容誅!如李總理批示所言“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疫苗涉及公眾對藥品生產和監管體系的信任,而此次長春長生極其惡劣的行為破壞了公眾的信任,引發了巨大的信任危機和恐慌,不僅僅對受害者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更是對公眾,給國家的藥品監管和公共治理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害,可謂重大公共衛生安全事件。
看看網上的輿情,公眾對此的憤怒已經到了難以忍受的邊緣。
李總理批示要求:
“國務院要立刻派出調查組,對所有疫苗生產、銷售等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盡快查清事實真相,不論涉及到哪些企業、哪些人都堅決嚴懲不貸、絕不姑息。對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重拳打擊,對不法分子堅決依法嚴懲,對監管失職瀆職行為堅決嚴厲問責。盡早還人民群眾一個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環境。”
我們希望,總理的批示要求,能夠不折不扣的落到實處,能夠有回應,能夠有結果,能夠讓公眾看到信心和希望,這是安撫公眾情緒,挽救信用的唯一選擇。
作為一個公民,我支持李總理批示中要求重拳打擊,法依嚴懲,嚴厲問責的批示,同時發出微弱的五點呼吁:
第一、長春長生的行為不僅僅突破了人的道德底線,更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此類企業的存在,是對公眾安全和政府信任的最大危害,對于長春長生,應該永遠關閉,終止企業生命,這是為其做惡必須付出的代價,不如此其他企業仍然會心存僥幸,繼續做惡;
第二、應該盡快將長春長生的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考慮到此次事件的惡劣影響和對公眾的極大傷害,建議定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三、疫苗事件也反應出我們在藥品安全監管方面仍然存在漏洞,究竟是失責,還是監管制度本身不健全,對于失責的官員必須啟動問責程序,而且問責不能走過場,不能罰酒三杯,只有問責相應的官員,才能挽救監管機構的信譽;
第四、對已經接種了問題疫苗的兒童,進行全面的檢查,做出切實的補救和賠償措施,并向每個家庭進行道歉;對國內生產疫苗的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全流程全鏈條的徹查,發現問題不隱瞞,監管有漏洞趕快亡羊補牢;
第五、下大決心降低進口疫苗的成本,讓公眾在國產疫苗和進口疫苗之間有比較自由的選擇權。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經濟學家,經濟學博士,產業經濟學博士后。現任民建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評論員。)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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