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六·一”的日益臨近,新一輪B股大戰業已打響。前天下午,記者給蘭州信托深圳營業部打電話,咨詢該營業部是否可以進行B股交易。該營業部有關人士滿口答應:沒問題、沒問題。細問之下,才知道他們原來是替有外資股經紀資格的券商做“二級代理”。記者接著又連續向廣東地區幾家沒有外資股經紀資格的券商咨詢,得到的都是同樣的回答,且操 作方式都一樣——替人做代理。
據了解,B股交易的這種“二級代理”方式目前在業內相當普遍。一般情形下是:沒有外資股經紀資格的券商把自己想進行B股交易的客戶介紹給有外資股經紀資格的券商。前者代理后者簽定交易合同,客戶資金存放在后者的外匯賬戶,通過后者的席位和跑道進行交易,后者每天還要與前者進行“三級清算”(交易所與券商清算為一級清算,券商與本公司營業部清算為二級清算,故此大家把有外資股交易資格的營業部與沒資格的營業部清算戲稱為“三級清算”。)一般而言,前者和后者按6:4分享傭金。據業內專家介紹,有些大券商在近三個月內,B股交易市場份額大增,其中有一部分就是“代理”營業部的貢獻。
記者向一位替人進行B股交易代理的券商負責人請教:這種代理方式豈不是送羊入虎口,把自己的市場拱手讓與人。這位負責人無奈地說,客戶有B股交易的需求,你不做代理是把客戶推給競爭對手,做代理是把客戶送給競爭對手,相權之下,當然還是做代理更好,何況還能得到一部分手續費分成呢。當然,這種方式,表面上看來是“三贏”,但無異于替他人做嫁衣裳。
有資料顯示:目前有外資股交易資格的券商約有50家左右,多為大券商、老券商,一些成立較晚的券商、地方券商、一些近年來合并改制的部分券商可能都沒有外資股交易資格。
比如像上文提到的蘭州信托與甘肅信托等公司經重組最近才成立了華龍證券,因此耽誤了申請外資股交易資格。聯合證券算得上大券商,其總公司竟然也沒有外資股交易資格,只有過去從賽格財務、特區財務帶過來的四家營業部有此資格,因此這次B股交易大戰中損失頗大。
2月19日后,沒資格的券商才紛紛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證監會打報告申請,兩三個月過去了,好像還沒有什么券商辦下了資格。眼看著B股交易一天天火爆,眼看著有資格的券商賺錢賺得手軟,沒資格的券商心里火急火燎。
因為普遍存在的B股交易的代理模式,正在統一的法人清算、客戶服務、交易速度等方面出現各種問題,必然帶來一定程度的市場混亂。有專家指出,可能還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
因此,不少券商呼吁,關于如何申請外資股經紀資格的有關管理辦法盡快出臺,尤其是對向誰申請、如何換匯等申請的細節步驟做一些詳細規定,為所有的券商制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盡量避免可能的市場秩序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