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紙老虎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0日 17:5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趙武平 自謂竊書不算偷的孔乙己輩,類似“背會唐詩三百首,不會作來也會偷”樣的老話,大約打小就爛熟于胸;不少庸常文人自然會以為,剽竊并非怎么了不起的丑事。為謀稻梁而著述的人,誰會不懂“照一份資料抄是剽竊,就多份資料抄,則是研究”的道理呢?何況還有羅蘭·巴特“作者已死”的宏論可以借來撐腰的嘛。所以某作家涉嫌剽竊事發的時候,
這似乎高明的反駁,仿佛是“作者已死”宣言的翻版。但聰明往往也誤于聰明,饒舌的論者只不過一知半解而已。他并不知道,如今人們所重視的“著作權”,即使在法律至上的美國,也只是近幾十年才時興的概念。“剽竊”盡管古已有之,但二十世紀之前,堪可考稽的文壇盜竊訟案幾乎沒有。這情形在中國也是差不多的。精于版本校讎的黃裳先生就說過:“中國過去大抵不大重視所謂知識產權問題。各朝法律都沒有相應的條文,也不見有誰為了著作權或發行權去打官司的記載。”不過沒有鬧出筆墨官司,卻也并不意味文人學者都會默認剽竊是什么光榮的事體。李天綱教授就記過這樣一段學界逸聞:著者中稍稍取用一點他人觀點,拾人牙慧,老派教授們就會表明態度。并不嚴重,可能就是一頓白眼,幾聲譏誚,頂多再加私下里的幾句忠告,就起作用了。例如,復旦歷史系周谷城教授為了教學需要,在三四十年代,參考威爾斯《世界史綱》和趙翼《廿二史札記》等書的線索,因陋就簡地譯著了《世界通史》和《中國通史》,見解和立論相當不錯。但是系里嚴謹治學的教授們如周予同、譚其驤等談起來還是會訕笑說:“抄書也能成家”。 豪俠義士還會說,既然是歷史小說,誰又有本事不參考歷史記錄呢?涉及歷史的部分不能發明,當然得根據歷史書籍。史實不可捏造也不必回避,但虛構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對話,卻要盡量避免細節雷同,這似乎是歷史小說家的常識。但人們看不懂的,受到指控的作家,為何要把回憶錄中的“美國的將軍也不過如此,就像你們毛主席說的,是紙做的老虎”,在小說要變成“美國的將軍也不過如此,就像斯大林說的,是紙老虎”。 沒有法律知識,不知道“紙老虎”的細節,會不會可用作呈堂證據?但我沒有忘記,毛主席教導我們說:凡是虛張聲勢嚇唬人的家伙,總不過是紙老虎而已。 不管是紙老虎,還是紙上的老虎,有什么可怕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