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1月15日起打的加收1元 司機擔心難收到錢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08:53 信息時報 | |||||||||
廣州市物價局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廣州出租車燃油附加的具體執行方案,自11月15日起,廣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車將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費。與此同時,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在向出租汽車司機正常收取承包費、綜合服務費等費用中,每車須返還100~200元/月。 廣州市物價局局長沈志超同時表示,向出租車乘客征收燃油附加只是臨時措施,與出租車經營企業返回費用同步執行,如燃油附加取消,則返還費用措施同時停止執行。“如國
每輛出租車月可增收980元 據介紹,廣州現行出租車價格是1997年底制定的,8年來,油價不斷上漲,尤其是今年以來,已先后五次調整油價,且漲幅較大。根據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核算,今年8月份與2004年月平均比,出租汽車單車營運成本增加1281.10元/月。為解決油價大幅度上漲對出租汽車營收的影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出租汽車行業因燃油價格上漲等因素增加的運營成本,采取由企業、司機和乘客合理分擔的辦法逐步予以消化。據了解,此次物價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可減輕出租汽車營運成本1280元~1380元/月。收取一元燃油附加后,可增加每輛出租汽車收入約980元/月。 沈志超表示,省物價局、交通廳、財政廳已聯合發文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車征收公路客運附加費,城市出租車已繳2005年下半年的公路客運附加費應全額退還,應退還金額用于沖抵車主2006年度的養路費。據了解,停止該項收費后,每輛出租汽車可減輕運營成本200元/月。 近期不得對的士新增收費 廣州市物價局同時下發通知規定,自2005年11月15日起,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在向出租汽車司機正常收取承包費、綜合服務費等費用中,每車須返還100~200元/月。物價局還在通知中表示,政府有關部門和出租汽車經營企業近期內不得新增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避免加重出租汽車運營成本。 沈志超表示,前段時間部分企業已適當降低出租車費用的,此次返還數額可適當減少,之前沒有采取減負措施的,應該執行200元/月的返還額。該措施實行后,每輛出租汽車可減輕營運成本100元~200元/月。上述返還費用與出租汽車運價外向乘客臨時收取燃油附加費同步實行,如燃油附加費取消,則返還費用措施同時停止執行。 物價局:油價長期高企或調高基價 物價局長沈志超昨日表示,“征收出租汽車燃油附加屬臨時措施,今后將視油價變動適時調整或取消,以靈活應對油價漲落,也便于操作。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臨時措施絕對不會3年、4年一直加下去,若油價繼續上漲或長期高企,物價部門可能會考慮調整基價。” 沈志超進一步表示,物價局以93號汽油零售價格不含清潔劑 2004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平均價3.7元/升為參照決定是否取消或者調整燃油附加,93號汽油若低于2004年與2005年上半年平均價3.7元/升時臨時措施將會取消,但當國際油價長時間高位運行時,將會考慮采取提高起租價等方式來替代出租汽車燃油附加屬臨時措施,但屆時將需要召開聽證會。 列席會議的廣州市交委相關人士表示,之所以將93號汽油作為參照,是因為廣州絕大部分出租車使用的是93號汽油,出于環保考慮,目前90號汽油已經在逐步減產。同時,由于廣州已實行油氣聯動機制,因此此次收取不光針對使用汽油的車,也包括LPG出租車。 司機:最怕乘客不愿多掏一元 物價局表示將在車內貼明碼標價簽告知乘客 不少的士司機對于能否收取到的士燃油附加費表示擔心,他們怕乘客不愿意多掏一元,由此造成矛盾。 司機擔心:不調表難收到錢 廣州出租車司機都對征收燃油附加表示支持。廣州交通汽車出租公司一位司機說:“應該加,但是一定要在起步價上加,不調表記價表 的話沒法收那個錢,否則為一塊錢和乘客吵一架,沒必要。”廣州白云出租汽車公司的張司機認為:“早就應該加了,現在油價這么高,至少把高油價那部分錢找回來。”但是,他也表示,上萬輛出租車調表不現實,但是應該貼出明確的告示在車上告知乘客。 但也有的司機并沒有為開征燃油附加太高興:“沒用。加一塊錢,對我們沒多大用,坐車的又受不了。要真為我們著想,應該讓公司少收點錢。” 市民理解:加收一元合理 記者昨日在廣州街頭隨機采訪了20多名市民,絕大多數對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表示“理解”。絕大多數受訪者表示,出租車增加1元燃油附加費后,也不會對自己以后選擇出行工具造成影響。 但是,也有市民對即將征收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提出疑問:是否無論乘坐距離遠近都要按次收取?剛下出租車的陳先生說,乘坐距離遠的收1元可以理解,但如果不跳表也要收1元,顯然不太合理。陳女士表示,若計費單上沒有包含這1元錢,也就等于不能回單位報銷而只有自己掏腰包了。也有市民表示:“加一塊錢,沒什么影響,無所謂。”張先生也認同此觀點:“現在油價老是在漲,加錢可以理解。” 而反對加收燃油附加費的人意見基本一致:油價高起造成的高成本不能一味的讓消費者來承擔,出租汽車公司可以在其他方面,例如節約開支或者減少利潤來緩解壓力。 針對有司機反映難收到錢的問題,物價局表示正在制作中英文對照的明碼標價簽,于11月15日前統一張貼在車內的顯著位置告示,避免司機與乘客發生誤會,同時出租車燃油附加也將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發票。 編輯點評 司機擔心不是多余的 阿龍媒體從業員 本月15日起,在廣州打的要多掏一元錢了,傳聞已久的廣州的士向乘客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費”的消息正式得到了確認。按說,對出租車司機來說,這絕對是個值得高興的好消息,可是事實上卻有司機反倒擔心起來,他們怕這多收的一元錢會否造成乘客與司機之間新的矛盾(詳見《信息時報》11月2日A03版)。 有人可能會認為出租車司機的擔心完全是多余的,既然已經由物價部門作出了規定,還怕什么。確實,對于那些大方的乘客來說,多收一元錢算不了什么,油價不停地漲,出租車司機也不容易。可是,像我等愛算計的小市民就有點想不通了,憑什么把這油價高漲的成本一古腦兒地由乘客來承擔呢? 我不是不理解現在廣州出租車司機的難處,我也不希望司機收入的下降會導致服務質量的下降,但是我不明白的是增加的燃油成本完全由出租車司機負擔,現在可好,加收了一元燃油附加費,又完全將這個成本轉嫁到了乘客身上。有數字為證,成品油五次調價使廣州市出租車每車每月燃油成本增加739元,但是,開征每車次一元的燃油附加費之后,一個月就可以多收600元至900元,這剛好就把每月所增加的成本抵消掉了。 司機們的要求滿足了,與此同時,乘客們的不滿卻增加了。對于常打車一族,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額外開支呢。我知道,在前不久,廣州市已對每輛出租車實行了暫停收取每月200元的客運附加費。每個人都清楚,在財大氣粗的出租車運營企業面前,乘客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現在財大氣粗的每月只肯出200元,卻要乘客多掏出近900元,明顯有失公平。何況明明說好由政府、企業、乘客三方共同承擔油價高漲的成本,可是現在完全成了乘客單方面為高油價買單,也難以說得過去。 也不要怪我等小市民為這一元錢計較,還不是因為現在公用事業什么都在漲價,逼得大家不得不精打細算。如此說來,多收一元燃油附加費,反倒讓司機擔心,也并不顯得多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