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國家標準下周將出臺 三大強制性條文現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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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1日 08:44 經濟參考報 | |||||||||
本報訊 “原本定于今年10月出臺的我國關于月餅的第一個國家標準——月餅‘國標’將提前至下周出臺,該標準為條文強制性標準,即對于月餅產品的包裝、標簽標志、技術要求這三方面的規定將有變更或增加,并以強制性條文的形式出現。此外,對于消費者最關心的搭售問題也將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中國焙烤食品糖制品工業協會理事長朱念琳8月31日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
據介紹,月餅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對月餅包裝內空容積和包裝成本均有規定:單件商品內包裝的空位不超過總容積的15%,外包裝空位不超過總容積的45%;多件商品混裝一盒,須根據商品形態與商品性能合理擺放,其空位容積不超過盒內容積的50%;月餅包裝成本應不超過其出廠價格的25%。朱念琳表示,即將出臺的‘國標’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可能在數字上做了略微的修改,但提倡環保、節約的基本思想是不變。 值得關注的是,月餅國家標準在標簽標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方面做了較高的要求。在‘國標’征求意見稿中,廠家不僅要嚴格按照月餅分類標準所列的名稱注明產品所使用的餡料屬性,而且使用果脯餡、水果味餡、果蔬餡月餅、肉禽餡、水產制品餡的還要注明所使用的具體成分的名稱和含量,如1個火腿月餅含火腿XX克,或火腿含量為XX%。同時還規定,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商標名稱”、“牌號名稱”等時,應同時注明表明產品真實屬性的準確名稱等,不得只標注代號名稱、漢語拼音或外文縮寫名稱。當幾種月餅產品混裝一盒時,在標明“新創名稱”、“奇特名稱”、“牌號名稱”或“商標名稱”等之后,還應注明盒內月餅的品種。 對于“天價月餅”是否緣于搭售的爭論,朱念琳認為,造成“天價”的主要原因是在月餅盒內搭售了貴重的其他物品,如手機、照相機、金銀飾物、名煙名酒等,使銷售價格與月餅的實際價格嚴重背離。朱念琳指出,今后,在月餅包裝中搭售物品的市場價格如果明顯超過月餅自身價格的,專用名稱就不應該標示為月餅。如違反此規定,有關部門可依法處罰。 作者:文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