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保姆盜走主人銀行卡財迷心竅母子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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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9日 18:37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8月29日電 (葉國標、嚴劍漪) 趁主人臥病在床,保姆竟堂而皇之地從大櫥里偷走銀行卡和密碼,而大專畢業的兒子非但沒有勸說母親投案,反而拿著母親竊來的銀行卡去套現。日前,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玉香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告人鄧乃紅(劉玉香之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人民幣2萬元。
2004年夏天,年近古稀的陸某由于中風臥病在床,雇來了來自安徽的保姆劉玉香照料日常生活。劉每天來陸家做家務,雖然不識字,但手腳十分勤快。當年11月的一天,劉幫忙在大櫥里給陸某找襪子,無意間在抽屜里發現一張銀行卡和一張寫有密碼的紙條。劉想起丈夫手受傷正愁沒錢醫治,她偷偷將銀行卡和紙條塞進口袋。當天中午,劉回到家中,把銀行卡和密碼交給大兒子鄧乃紅說:“這是我從雇主家偷來的卡,你到銀行去看看有多少錢。”第二天,鄧乃紅用銀行卡支取了15530元,其中8000元交給母親用于治療父親的手病,另7000元則假借“工作所得”之名塞給父親,用于歸還自己讀書時欠下的外債。 事后,劉玉香心里忐忑不安,一周后便辭去了保姆工作。幾天后,陸某的妹妹幫哥哥去銀行取錢,發現卡里的錢已不翼而飛。陸某的妹妹立即報案。經辨認,銀行錄像中的取款人酷似保姆劉玉香之子。2005年4月,劉玉香受到公安機關盤問,劉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玉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信用卡,竊取錢財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其能主動坦白,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鄧乃紅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錢財數額較大,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于交代態度較好,并自愿認罪,酌情從輕處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