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石家莊8月16日電 (記者 董智永) 河北省日前出臺了《關于深化水價改革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實施意見》,從2006年開始實施定額用水和階梯式水價,逐步擴大范圍,到2010年城市供水普遍實施定額用水和階梯式水價。
河北省將理順水資源費和城市供水價格比價關系,逐步提高城市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調整的近、中期目標是:2005年全省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平均每立方米達到3元左右,
2010年每立方米達到4.5元左右;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調整的近、中期目標是:2005年工業及自來水廠用水每立方米提高0.05元-0.1元,2010年供水價格達到每立方米0.8元左右。自備井水資源費標準的調整,要與城市供水價格調整同步進行,保持協調一致,到2006年底,其水平不得低于城市工商企業供水價格。
階梯式水價是根據居民用水需求而確定的水價和水量。具體為,居民生活用水為第一級水量,根據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則制定,人均月用水量定為3立方米;第二級水量,根據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原則制定,人均月用水量為3-5立方米;第三級水量,根據按市場價格滿足特殊需要的原則制定,人均月用水量超過5立方米的部分。階梯式水價分三級,第一階梯是定額水量,實行基本水價;第二階梯用水量,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價;第三階梯用水量按基本水價的10倍計價。
目前,河北省城市生活用水浪費現象嚴重,跑冒滴漏現象極為普遍。河北省政府提出通過價格杠桿調節、財政投入等多種方式,促進現有非節水型用水器具更換改造,對新建居民生活、機關事業及商業服務業等用水強制推廣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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