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汕頭都市報
市民方小姐怎么也想不到,花近千元購買的品牌手機用不到一周就出現故障,經交涉,手機店更換一部新手機給方小姐,然而,更換的手機使用不到兩周后又出現毛病。在將該部手機送到手機店修理后,至今將近兩個月仍不見手機蹤影,手機店也沒有給方小姐一個明確答復。
據方小姐反映,她于今年5月17日在某數碼廣場二樓一手機店以950元購買了一部型號為S308的三星手機。誰知使用不到一個星期,便出現屏幕脫落現象。方小姐拿著手機到該手機店要求更換,該店取了一臺新手機給方小姐,但并未重新辦理手續、開出憑證。方小姐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怎知新手機用了不到兩周便又出了毛病,而此次的“病因”則是手機無法讀取SIM卡,導致無法開機。方小姐將該SIM卡插入其它多個手機卻均能正常使用。
于是,方小姐再次將手機帶到手機店反映,手機店于是將這部手機收起維修。可過了兩個月時間仍未修好。據方小姐稱,其間她曾多次打電話詢問、催促,并先后近十次前往該店取機,但得到的答復均是:手機正在廠家維修,修好再通知,且態度一次比一次不耐煩,而手機則自此杳無音訊。方小姐告訴記者,該手機在出售時僅配有一本使用說明書及一張收據,方小姐向其索要保修卡時,對方則稱如出現任何問題均可憑該收據享受“三包”。
記者根據收據上的電話致電該手機店了解情況時,該店一工作人員竟稱他們沒有賣過這樣的手機,同時反問記者“是誰在亂說?”。當記者以不方便提供具體姓名為由拒絕時,該工作人員突然改口稱該店并非方小姐所指的手機店。記者想再進一步了解情況時,對方讓記者自己解決,之后便掛了電話。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消費權益,方小姐已向市“12315”舉報中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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