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勞動保障廳答復民革提案透露,正在草擬《廣東省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
本報訊 (記者陳建利 通訊員曾德明)廣東失地農民將納入社保。日前,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答復了民革廣東省委的提案,稱該廳正在草擬《廣東省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待征求各方意見后報省政府批準施行,并將加強對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
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問題一直是近年來媒體關注焦點,資料顯示,廣東省目前共有200萬失地農民,許多地區仍沒有完全建立社保制度,失地農民參保率很低,“村轉居”失地農民中勞動力的參保率也只達到9.8%。
據了解,由于社保無著落,相當數量的失地農民變成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人員,淪為貧農或城市貧民,對社會安定造成不良影響。省國土資源廳調查顯示,近年農民因失地上訪數量逐年增加,而且重復上訪率高,勸返難度大。
今年兩會期間,民革廣東省委提出“加強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和監管”的提案,提案認為目前各地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基金運作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如省內乃至一個地級市內基金的操作辦法五花八門,不便于統一管理和監督;各市、縣(市)執行辦法不統一,不利于跨地區流動人員的轉保,不利于城鄉一體社會保障制度的實現;盡管資金都由各市、縣(市)級財政部門統一管理,但缺乏對資金運營及監督的明確規定。
對此,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將加強對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答復稱,該辦法將明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領取的條件和標準,使用渠道和程序,嚴格審核手續,規范管理流程;同時建立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內部監督相結合的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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