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醫師強行操作 被告:純屬意外
本報訊(實習生 哈建偉)“就剪了個毛,怎么就死了呢?”李女士哭著說。今天上午,因認為寵物醫院給狗美容而注射麻藥,導致小狗死亡,李女士把對方告上法院。今天上午 ,海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我們家的‘丑丑’受過驚嚇,因此在給它剪毛的時候,和醫生商量打麻藥。當時醫生說以睡眠時間長短來衡量用藥的多少,而不是以狗的體重來用藥。”李女士說。
被告寵物醫院認為,當時已經給小狗稱了體重,為10公斤。小狗的死亡純屬自身的意外,和醫院沒有關系。況且小狗在出現病癥以后,醫院的大夫進行了積極的搶救,甚至進行了口對口的人工呼吸。
而對于小狗沒有做成尸檢的原因,被告方稱:“她丈夫說好尸體由我們處理,可她卻把死狗盜走了,責任不在我們。”
在法庭上,雙方言語激烈。截止記者發稿時,雙方正在進行質辯。
案情回放
原告李女士訴稱,2005年5月14日下午4時,她帶著寵物狗“丑丑”去被告北京市新世紀動物診所為狗做美容。因狗對剪毛強烈排斥,決定對狗實施麻醉后再做美容。
施藥后,李女士多次要求醫師等狗睡著后再實施美容操作,但醫師仍在狗尚處于興奮狀態下時強行操作。在操作過程中,狗一直反應強烈,掙扎不久后死亡。
李女士現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因小狗死亡而造成的財產損失以及精神損失費等共計2.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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