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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立法讓非法交易無處藏身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19:59 財富時報

  本報記者 楊寶頂

  “立法已到了非做不可的時候!,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10月23日透露,我國正在著手制訂器官移植法規,整頓規范日益發展的器官移植市場。

  與器官交易者“過招”

  10月28下午,記者撥通了捐腎者的電話。

  “你現在還有那個想法嗎?”

  “有啊!”

  “多大年紀?要花多少錢?”

  “我今年36歲。你給20多萬吧”

  “太貴了吧?能不能便宜點兒?”

  “價錢好說,有空見面聊聊。”

  “你在什么地方?”

  “今天我沒有時間,晚班得9點多才下,明天吧。有心情的話就明天下午兩點到四點之間,到北京電影制片廠門口給我打電話!

  “你還上班吶?為啥還要賣這個啊?”

  “等錢唄!”

  在整個通話過程中,賣腎者對記者的身份沒有絲毫質疑。隨后,記者與買腎者通了電話,這是一個兩次交易宣告失敗的“老手”。

  當記者表明意圖后,他馬上拋出幾個問題:

  “過40沒?是不是B型?”

  當記者假稱自己是O型后,對方回答:“那不行,必須是B型,而且要配型吻合,不吻合也不成。我先前聯系過兩個人,配型都不行!

  “要是我幫你聯系到合適的人呢?能出多少?”

  “5、6萬吧,我掏醫藥費。要不就7萬,醫藥費自己出!

  “多給點兒,我也不能幫你白干。 

  “怎么的也得讓你掙5、6千。你看咋樣?”

  “沒有什么麻煩吧?據說好像必須是親屬才給做?”

  “沒麻煩,那都是人為的。就說你是我姨兄弟,自己不說就沒人管,給

醫院簽個字就行。”

  “就這樣吧,有合適的你言語一聲,我一般時候都開機!

  記者從該人士處了解到,其曾經在北京兩家醫院完成了術前的配型,腎臟供體均為陌生人。

  “病根”在于供體不足

  “一邊是患者和醫學方面的迫切需要,一邊是短缺的可移植器官資源,器官買賣的出現在所難免。”,北京某醫療機構相關人士表示。據該人士介紹,當疾病患者器官出現中末期不可逆病變,或病情發展可能導致病人在一年內死亡時,器官移植是最好的治療方法之一。以我國目前的醫學水平,肝、腎、心臟、肺、胰腺、角膜的移植技術都基本成熟。

  據了解,僅2004年,我國就有肝移植近2600例,腎移植6000例,器官移植在數量上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雖然我國器官移植規模日益增大,但還是遠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醫療需求。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腎移植需求者達30余萬;我國約1億肝病患者中的30%最后會發展成為肝硬化,對于大多數晚期肝病患者,肝移植是惟一的治療手段,但肝臟器官供給量遠遠沒有滿足實際需要。有關人士表示,除去那些因為經濟條件限制無法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患者不計,我國的器官供體總量仍顯不足。

  據在京某醫療人士稱,目前國內用于移植手術的器官供體主要來源于遺體和部分活體。全國目前還沒有統一的機構負責對遺體器官進行科學分配,導致了部分醫療機構器官資源過剩,而部分醫療機構卻面臨著資源不足的現實;铙w器官的移植手術僅局限在父母兒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間等親戚間進行,目前國內進行的活體器官移植手術數量很少。

  供需矛盾的尖銳化,使得一些患者在漫長的等待過程中死去,同時也在部分地區促成了地下器官交易市場的形成。

  醫療機構形象尷尬

  北京市器官移植中心,是目前北京市衛生局批準成立的唯一一家器官移植中心。該中心副主任陳大志教授告訴記者,該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采用遺體肝臟進行移植手術,尚未開展活體肝移植。

  陳教授說,開展活體肝移植在技術上不存在瓶頸,之所以這樣未開展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醫院器官資源充足,沒有采用活體器官移植的必要。另一方面則主要因為器官移植法律法規缺失給醫院工作帶來的實際障礙。

  “由于國內目前對器官移植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約束,所以我們醫院在這方面的做法一直很謹慎!标惤淌谡f,雖然國內現在允許在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等親戚間進行活體器官移植,但由于在實際操作程序上存在的一些障礙,該院還沒有這樣的病例。

  據了解,北京某醫療機構曾開展過一例親屬間的器官移植手術。但是術后器官捐獻者身體出現異樣,便向醫院討說法。即使在手術前各方都簽了手術同意書,但因為缺少明確的法律責任限定,醫院不免陷入了醫療糾紛。器官供體、受體和醫院各方的權益都無法得到切實的法律保障。

  陳教授說,該中心經常遇到一些人提出捐獻器官的情況。其中大多數是有償捐獻,小部分是無償捐獻。但是不管怎樣,院方只能以法律缺少明確規定悉數拒絕。

  雖然器官移植在實際操作中比較棘手,但據記者了解,一些醫院卻非?粗剡@一領域,視其為提升醫院名氣與綜合實力的“金字招牌”。據內部人士介紹,

衛生部曾規定,醫院要評上三級甲等,必須能施行器官移植手術。盡管這一規定前幾年已經廢除,但由于“慣性”,做器官移植的醫院仍然在擴張。

  北京醫學界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器官移植大量的治療過程體現在術后。包括手術前后處理,術后護理,長期隨訪等,對醫務人員的經驗和技術力量要求比較高。該人士透露說,目前北京地區已開展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療單位不下30家,但是若以嚴格標準要求,其中只有5到6家能稱得上是專業。

  該人士表示,器官移植“遍地開花”的現象要不得。“只做過一兩例,就說有資格;術后患者存活時間極短,這樣的單位是否準許其開展器官移植值得考慮!痹撊耸垦a充說,如果對器官移植設置的門檻過低,醫療機構必然會為實現手術而爭取本已有限的器官資源,倘若競爭不到,免不了放開口子,給非法交易器官資源放行。

  器官移植立法遭遇瓶頸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10月23日在長沙透露,我國正在著手制訂器官移植法規,整頓規范日益發展的器官移植市場!傲⒎ㄒ训搅朔亲霾豢傻臅r候!保S潔夫介紹,雖然中國的器官移植近年來在技術上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存在的問題也很多,器官移植市場的混亂狀態已引起中國政府的高度重視。他還透露,我國將成立器官移植委員會,制訂器官移植的相應法規與技術準入。建立器官供體共用網絡,保證供體來源的透明度。

  在全國性的器官移植法規出臺前,各方的呼聲一直很高。2004年1月,九三學社上海市委副主委張良儀等人大代表曾向人大提交了一份《關于預防私下腎交易問題的建議》。北京某醫療界人士日前告訴記者,據他觀察,近4、5年里,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或是政協委員提出相關的建議或提案,呼吁器官移植相關法規盡早出臺。

  深圳市在2003年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扮演了“先鋒軍”的角色。該《條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范了捐獻移植人體器官的有關程序,規定了法律責任,使捐贈者、捐贈者親屬、受捐贈者、醫生等各方面的權利與義務得以明晰。《條例》尤其明確嚴格禁止以任何方式買賣人體器官,加大了對人體器官買賣的懲罰力度。這些為我國規范人體器官移植立法鋪墊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但全國性的法律規章卻遲遲沒有“露面”,立法的道路似乎并不平坦。

  有關人士表示,器官移植相關法規最終確定是一個很復雜的過程,其中,確定死亡標準和提高人們對器官移植的倫理認知程度是成功立法需要突破的兩個主要障礙。

  有關法律人士認為,如果死亡的醫學判斷標準不能最終確定,將不能從根本上很好地解決人體器官移植的問題。傳統的死亡標準是心肺功能的衰竭,即心跳、呼吸停止。新的死亡標準是"腦死亡",目前全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陸續建立了腦死亡標準,一些國家還制定了相應的腦死亡法。

  腦死亡即人的不可逆性昏迷,但其心臟還在跳動,肺臟還在呼吸,腦已經死亡。腦死亡的人是器官移植最理想的供體,其各種器官仍然存活一定時間,是器官移植的最佳時機。有醫學專家稱,已被確定為“腦死亡”的病人繼續治療也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只會增加國家、社會和家庭的負擔。從醫學的角度講,引入“腦死亡”不僅是比較科學的態度,而且也極大地保證了器官移植的質量。承認和接受腦死亡,將腦死亡者的“活的”心臟等器官移植到有生命意義的人身上是有價值的。

  但我國目前沒有腦死亡立法。人們的心理上還是接受傳統的死亡標準,當患者的心臟還在跳動,呼吸還未停止,醫生就要摘取親人的心臟等器官這與我國傳統觀念相悖。

  此外,我國人體器官移植還面臨倫理學的障礙。

  記者從北京市紅十字會了解到,該機構目前沒有開展接受器官捐獻工作。該機構劉秘書長告訴記者,即使是捐獻遺體以供醫學研究,目前情況也不樂觀。她告訴記者,自1999年成立自愿捐獻遺體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來,自愿捐獻遺體登記7700多人次,辦理公證手續3300多人次,但實際捐獻僅419人。劉秘書長認為其主要原因在于人們對遺體捐獻認知和了解程度不夠,在傳統觀念上難以接受遺體捐獻這一做法。

  據記者了解,目前全國僅深圳市紅十字會開展了器官捐獻工作,有意者可填寫由深圳市紅十字會制作的“人體器官捐獻卡”,但也局限在身后捐獻器官。記者隨后致電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該機構救助與獻血推動處某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除深圳市外,全國紅十字機構均沒有開展器官捐獻工作。

  北京某醫療機構權威人士稱,深圳市出臺的《條例》提出了無傷害原則,指的就是要確保供體身體的健康狀態不受影響,但從醫學角度考慮,捐獻自身器官對自身身體狀況必然會產生一定影響。

  記者從衛生部門獲悉,我國的器官移植立法既要符合醫學倫理和道德原則,也要吻合我國的國情,要遵循自愿捐獻、知情同意、自主決定、非商業化、公平公正、人文關懷和技術準入的原則。

  “未來的器官捐獻還會以遺體器官為主,但是整個工作的管理將變得更規范,將朝著合理合法的方向邁進!北本┦衅鞴僖浦仓行母敝魅侮惔笾菊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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