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兩種太陽鏡不防紫外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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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5日 20:06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楊濱) 雖然標著具有防紫外功能,但廣州市星視界眼鏡有限公司生產的“保羅麥克”遮陽鏡和廈門雷博眼鏡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博伊斯”遮陽鏡,對紫外線根本不起作用。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提醒說,消費者選購太陽鏡時應特別注意玻璃鏡片的防紫外功能,從抽查統計情況來看,玻璃片很難完全達到防紫外的要求。 質檢總局昨天公布的對太陽鏡產品質量的抽查結果顯示,北京、上海等6個省、直轄市
質檢人員說,只有經過特殊加工的太陽鏡,才會具有防紫外、抗沖擊等附加防護性能。本次抽查出現的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太陽鏡類別未標或錯標、達不到明示的防紫外功能。在抽查的79種產品中,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產品有50種,占抽查產品總數的63%,經檢測,大部分的產品都能達到防紫外的效果。 從近幾年的抽查看,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陽鏡,性能指標有了很大提高。“沒有出現造成佩戴者行路安全和影響視力健康的產品”。目前國內大中型企業生產的太陽鏡所用的鏡片材料都能達到我國現行標準的要求,這些工廠的產品主要銷售到大中型眼鏡店或商場,消費者可以放心地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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