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是保健品宣稱是良藥 工商部門查河南宇康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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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4日 14:52 河南商報 | |||||||||
本報訊 (記者 肖芳 實習生 呂冬梅) 注冊資金100萬,對外招商卻聲稱2000萬;經營的明明是保健品,卻引數(shù)據(jù)找病例硬吹成治病良藥。昨日,河南宇康科研有限公司因涉嫌虛假宣傳被工商部門調查。 據(jù)該分局監(jiān)管科吳官成介紹,日前,不斷有消費者去投訴,在河南宇康科研有限公司買了假藥。昨日上午9時許,記者陪同鄭州市管城工商分局的執(zhí)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調查。
記者看到,在招商書上面該公司聲稱:公司1999年成立,是集藥品和保健用品研發(fā)、生產、銷售為一體的股份制實體企業(yè),資產2000萬元,員工300多人,科研人員100多位;而宣傳頁上則在顯要的地方注明“5到10分鐘見效”、“三個療程治愈”、“治愈率80%以上”等字樣。 然而,該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卻明確顯示了以下內容:注冊資金100萬元,經營范圍是銷售保健用品(不含食品和藥品)。在該公司職員提供的一份編號為1002783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上,顯示該公司的商標注冊人是河南宇康科研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為保健用品。工商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對這一商標復印件進行了核查,意外地發(fā)現(xiàn),在國家工商總局備案中,1002783這個注冊號的商標注冊人為河南省奧林特制藥廠,核定使用商品為人用生發(fā)藥品。 吳科長表示,一個編號出現(xiàn)兩個注冊人涉嫌商標冒用,但因為目前聯(lián)系不上這家公司的負責人,也沒有看到該公司商標注冊證的原件,暫時還不能定性。但是,這家公司將保健品作藥品宣傳,并且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廣告用語以及宣傳方式進行宣傳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廣告法》。 目前,工商部門先因其涉嫌廣告違規(guī)對這家公司下達了詢問通知書,隨后還將對這家公司涉嫌商標冒用的行為進行核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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