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如默收空調費 消費者不滿可撥打12315
晨報訊 (記者 趙威 林浩)“一元錢雖不多,但我心里憋屈,上車前,司機為啥不提醒我要收空調費?”昨日,沈城市民郭先生在搭乘出租車時憋了一肚子的氣。
出租司機 默聲收空調費
昨日中午,郭先生和妻子從遼寧工業展覽館打車到沈陽市軍區總醫院看病。
“上車前,出租車的窗戶開著,我們剛上車,司機就把窗戶關上了,隨后打開了空調,當時我還覺得這個司機挺熱情的。”郭先生回憶說。
“當時,我沒向司機提要求,路程不長,司機能為咱開空調就挺夠意思了。”郭先生說。5分鐘后,出租車到達了目的地。
下車后,計價器上顯示8元錢,郭先生頓起疑心,不到兩公里的路程7元起價費足夠了。“上車時我不是給你們打空調了嗎?多收的一元是空調費。”司機解釋說。
因著急看病,郭先生無奈之下向出租車司機交付了8元打車費。
“這病看的!路上生了一肚子氣,要是收空調費你提前說啊!”郭先生抱怨道。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不少市民都遇到過類似經歷,多數人表示,一元錢雖不多,但司機事先不提醒乘客就收取空調費的行為讓人很難理解。
相關部門 應先征求乘客意見
就此,記者咨詢了沈陽市交通局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開空調增加油耗,相關部門審批出租車起價費為8元錢,但這個定價沒有強制性規定,乘客可跟司機協商不開空調,協商不成,可以選擇不接受該車的服務。
“有些出租車司機自以為聰明,乘客上車就開空調,下車就開窗關空調,以為很省油,其實空調一開一關中耗油量很大。”該工作人員表示。
沈陽市工商局消保處副處長王金文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具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如果開空調要收費,出租車司機事先應征得乘客的同意,方可打空調,為消費者提供服務。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出租車司機,應誠信待客,合法經營。同時,消費者乘車時,如認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撥打12315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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