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到萬寧、三亞等地、檢查時發現,大多數的旅游景點、景區和購物點,都存在一種現象,就是、以高額回扣、招攬導游、帶團過來消費,有的回扣額,甚至超過、百分之一百。
檢查組在檢查時驚訝地發現,有些地方150元的門票卻給160元回扣,還有些地方把主營業務的收入全部作為回扣給了旅行社和導游。
現場聲:三亞大東海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邢增平 我們經營者靠什么來?等于是我們250塊錢都拿來回扣,目的是吸引游客來。吸引司機、導游拉游客過來,靠賣什么賺錢呢?賣椰子水、搞燒烤、搞照像。本來不是主產業的變成主產業回來了。
在興隆的演藝表演點,三亞的民族風情村,還有一些旅游景區的購物點,檢查組發現高額現金回扣都已經公開化。
現場聲:海南民族風情農家樂大村莊老板 沒有團隊來、沒有游客來我們企業沒辦法生存。
現場聲: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王法仁 是為了讓游客來,你什么辦法能讓他來就用什么辦法,不管、無所謂法律要求規定,是吧?
現場聲:海南民族風情農家樂大村莊老板 我們就是這樣子,以我們的經營方式(回扣)來吸引游客。
據了解,海南的旅行社沒有給導游發工資,導致哪個景點有回扣、哪個景點回扣高,導游就往哪里帶團。于是就形成了這樣一種景象:回扣高的景點門庭若市,回扣少或沒有回扣的,卻門可羅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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