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先生今年60歲,在如皋生活了大半輩子。他告訴記者,在如皋,黃酒就小菜也已經(jīng)成當?shù)厝藗冏孑呇匾u的飲食習慣,而如皋人所喝的黃酒大多是白蒲黃酒廠所釀造的黃酒。
可是最近張先生卻聽說一件讓他非常震驚的事情:當?shù)匕灼腰S酒廠在2003年釀造的水明樓系列黃酒、明通系列黃酒,還有其他加飯酒、花雕酒等等,都是用陳化糧大米所制作的,而陳化糧中含有強致癌物質(zhì)——黃曲霉毒素,會對人的內(nèi)臟產(chǎn)生極大傷害,當?shù)毓ど叹?!--NEWSZW_HZH_BEGIN-->
已經(jīng)對該酒廠處罰了40萬元。
張老先生說:“黃酒我是天天喝的,我沒有想到我所喝的竟然是問題酒!工商部門雖然已經(jīng)處罰了酒廠,但是我們消費者怎么辦呢,這些酒會不會對我們的身體產(chǎn)生危害呢?”由于廠家至今也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處理方法,張老先生希望能通過快報尋找當年購買或飲用這批“問題黃酒”的消費者組成一個民間索賠的團體,討要說法。
初步調(diào)查 如皋酒廠購買萬噸陳化糧
為一探究竟,記者于9月12日來到了如皋,對陳化糧大米釀成黃酒事件進行調(diào)查。
盡管案件發(fā)生已有一段時間,但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陳愛紅對此還是記憶猶新。她告訴記者,2004年12月29日,工商部門接到舉報稱,江蘇南通白蒲黃酒有限公司(原江蘇國營如皋白蒲黃酒廠)從2003年1月開始購買陳化糧用來釀造黃酒。由于案件追溯期只有2年,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調(diào)查取證,再立案的話,“案件就過了追溯期”,陳愛紅說,因此,當晚工商部門就冒著大雪連夜展開調(diào)查。
案件的復雜遠遠超出工商部門的預料。江蘇南通白蒲黃酒有限公司堅持認為,他們用來釀造黃酒的米不是陳化糧,完全是合格的大米。而且,釀造的黃酒也經(jīng)過質(zhì)監(jiān)部門的檢測,是符合條件的。案件調(diào)查一時間陷入了困境。
“經(jīng)過對如皋白蒲黃酒廠有關人員反復調(diào)查了解和做工作,我們掌握到了這個公司用陳化糧釀酒的證據(jù)”。在該案的“調(diào)查終結(jié)報告”上,記者看到:2003年國營如皋酒廠兩次到江蘇糧油商品交易市場競拍陳化糧。第一次是2003年1月上旬,共競拍得陳化糧粳稻9355噸,成交時實際購得陳化糧粳稻9232.425噸,貨值5077833.75元。第二次是2003年7月底,共競拍得陳化糧粳稻6911噸,成交時實際購得陳化糧粳稻6125.516噸,貨值4161592.62元。
至此,隱藏了近2年的真相一下子浮出了水面。
廠家 陳化糧釀成黃酒銷售一空
9月13日,記者來到了位于如皋30公里以外的南通白蒲黃酒廠。
廠內(nèi)只有幾個工作人員。一位姓王的工人告訴記者,現(xiàn)在是酒廠的淡季,廠里沒有多少人。廠內(nèi)一位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對于2003年那批陳化糧釀酒的來龍去脈,他很清楚。這位負責人也承認在這件事情上,白蒲酒廠確實有操作不當?shù)牡胤健!?003年的年初,當時我們的酒廠屬于江蘇國營如皋白蒲黃酒廠的一個分廠。那一年江蘇國營如皋白蒲黃酒廠的廠長夏澤華從糧食市場競購了15000多噸的陳化稻粳,加工成陳化糧大米11000多噸,這些陳化糧大米全部被我們分廠的廠長張斌購買來,除了390噸作為自用制作酒精外,剩下的用來釀造黃酒。因為我們分廠沒有資格參加糧食市場拍購競爭,只有國營如皋白蒲黃酒廠有資格,所以讓夏廠長出面競拍。”記者問:“為何要用陳化糧釀酒呢?”這位負責人說:“當時主要看這批陳化稻粳質(zhì)量還可以,而且陳化糧比新鮮大米要便宜好多。2003年1月13日,夏廠長還取樣送至國家輕工業(yè)食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測南京站檢測,檢測結(jié)果是合格的。”
記者了解到,2003年夏澤華送檢的大米數(shù)量是50克,而來樣方式是企業(yè)送檢。這樣自選自送的50克大米并不能代表這一萬多噸大米的質(zhì)量。對于這一疑問,該負責人沒有回答。
他接著介紹,該批陳化糧大米被釀成24000噸黃酒,占該廠全年生產(chǎn)量的80%。按照一斤裝瓶的量計算,可裝4800萬瓶黃酒。這批黃酒早在2004年就已銷售一空。對于這批黃酒的質(zhì)量,該負責人說,“我們廠里有自己的化驗室,這批酒在出廠前我們自己化驗后是合格產(chǎn)品。”對于這批陳化糧釀造的黃酒究竟給白蒲酒廠帶來多少利潤,這位負責人堅持不肯透露,只是很含糊地說“賺了錢吧”。
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了當時負責購買這批陳化糧的夏澤華的手機。夏澤華在聽了記者的來意之后,連忙說自己不清楚這個事情,便掛了電話。而南通白蒲黃酒酒廠張斌也一直沒有露面。
工商 搜集和召回這批酒不太可能
記者從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按照規(guī)定,國營如皋酒廠有資格購買和使用陳化糧,“但陳化糧不宜直接作為口糧,只能定向銷售,作為工業(yè)酒精和加工飼料并限其自用,嚴禁轉(zhuǎn)手倒賣。并且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陳化糧絕對不能釀成黃酒”。
但事實上,國營如皋酒廠在改制前與南通白蒲黃酒有限公司是“一家人”。因此,2005年5月,如皋工商部門對南通白蒲黃酒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根據(j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對其罰款40萬元,上繳國庫。
處罰是處罰了,但問題酒的受害者卻一直不知情,案情一直未能公開。當記者問道,這么大批量的問題黃酒流入市場,會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危害,工商部門有沒有考慮過通過相關途徑給予消費者提醒或者將案件公開化呢?陳愛紅坦言,操作起來有難度:這批黃酒是兩年前進入市場銷售的,目前已經(jīng)銷售一空。要搜集和召回這批酒是不太可能的。
正因為如此,由于證據(jù)的難以尋找,像張老先生這樣的問題黃酒的受害者要討說法難度極大。
專家 黃曲霉毒素是強致癌物質(zhì)
陳祖亮還說,每年冬天是黃酒釀造企業(yè)原料進庫的時候,企業(yè)應該對大米的質(zhì)量進行把關。“在我們黃酒釀造行業(yè),每個企業(yè)都知道陳化糧是不可以釀酒的。”
(編輯:譚捷) 文章來源:現(xiàn)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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