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記者5月24日從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獲悉,美容護膚品投訴,近幾年來一直呈上升趨勢,已越來越成為消費者投訴熱點。
據了解,深圳市消委會接到的護膚品投訴,2003年148宗,2004年192宗,2005年231宗,每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長;美容投訴近三年則一直維持在170宗至180宗之間。兩項投訴加起來約占全年投訴總量的4%以上。
在美容護膚品投訴中,消費者反映最多的是使用護膚品美容不成反受其害,約占整個美容護膚品投訴的50%。如祛斑、祛痘,不但沒有效果,有的甚至越祛越多留下很多疤痕,皮膚變粗糙了,毛孔變大了。這類投訴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使用不合格的護膚品、或者是使用不合格的美容材料導致的。消費者到美容機構做美容受到傷害的現象也比較嚴重,使用的護膚品普遍受到消費者懷疑,主要是對美容機構的美容產品合法性問題表示懷疑。在深圳消委會調查處理的投訴中,有的美容產品含貢量竟然超過千倍以上;有的美容護膚品無廠名廠址;有的打著某某國際品牌的護膚品竟然沒有中文說明等等。此外,消費者使用正規美容產品,出現過敏及傷害的投訴也時有發生。出現這類情況,多數是消費者初次使用某種美容產品,沒有在皮膚隱蔽處做試驗,便直接搽到臉上。深圳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做美容時要選擇正規的美容機構,美容前最好要查看對方的有關資質;購買或使用美容護膚品時,一定要查看是否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對來路不明的護膚品應拒絕使用,在美容院做美容時要格外提防;消費者初次使用某品牌護膚品時,不要直接搽在臉上,而是要先在皮膚的隱蔽處試驗,確定能適應該護膚品時再正常使用,因為合格的護膚品也不能保證適應所有的消費者;對正在使用的護膚品,如果發現有不良反映,應及時停止使用,并及時就診;要拿定主意,對經營者主動推薦及介紹的東西,只能作為參考,對美容機構發出的廣告信息,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輕信;帶著問題去做美容的消費者,或者有期望值的消費者,做美容前最好與美容機構簽定協議或者合同,內容越詳細越好,包括使用的材質,美容預期的效果等,最好有個詳細的記錄,留下可供對比的證據,不要輕信經營者的口頭承諾。 (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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