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五一”長假在即,勞動保障部門就加班費問題中一個易被忽視的情況,提醒廣大勞動者:要警惕用人單位以彈性工作制為名,“彈”掉應當支付的加班費。目前,各地有不少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
據上海市有關部門掌握的情況,近來有一些企業利用彈性工作制,偷漏勞動者應得的加班費,有的甚至未經批準就擅自實行彈性工作制。對此,勞動保障部門指出,彈性工作制
不能成為企業拒付加班費的理由。勞動者要避免兩大誤區:一是認為彈性工作制是企業內部制度,“由單位說了算”;二是認為彈性工作制可“彈”掉一切加班費。實際上,按照法律規定,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否則屬于違法;彈性工作制也有工作時間上限,勞動者可以計算自己應得的加班費。
據了解,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其應得加班費分為兩部分:一是其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三倍工資,且不得以補休、調休等形式抵充;二是對從事不定時工作的勞動者,每周應有一天休息日,在這一天工作的應計加班費;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及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即平均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按此標準計算,超出的工作時間應該發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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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五一”期間將查促銷欺詐
據新華社電 “五一”即將到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各地節日期間開展商業促銷價格欺詐重點檢查,整治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記者27日從發改委了解到,這次檢查的對象包括公園景點、旅游服務、藥品醫療、交通運輸等,嚴肅查處亂加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將堅決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造謠惑眾、牟取暴利等坑害消費者的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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