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3月17日將舉行第七場315網上辯論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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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19:14 新浪財經 |
為創新工作方式,集中反映社會各方面意見,中消協在今年3·15期間,聯合新浪網計劃推出“消費熱點網上辯論”活動。從3月9日開始,我們將圍繞十大消費維權熱點話題,每天組織一場網上辯論活動。本場辯論話題:航班延誤不可抗力免責是否由經營者說了算? 延誤后經營者應盡哪些義務承擔何種責任? 本場辯論時間: 3月17日上午10:00--11:30 辯論嘉賓: 專家:管曉峰 中消協:陳劍 正方:謝剛 反方:高大敏 消保局:肖學文 民航專業人士:李伊 航班延誤不可抗力免責是否由經營者說了算? 延誤后經營者應盡哪些義務承擔何種責任?
2004年,東航MU5195航班從溫州飛往虹橋機場,因雷雨無法著陸,原定13點50分到達,但直到18點才落地。由于華東空中交通管制部門實施空中流量控制,加上先前時段延誤的大量航班排隊等待離港,造成該機直到20點07分才起飛,晚點了近6個小時。嗣后,謝某等21名乘客向法院起訴,要求東航給予精神賠償500元,并降低機票價格500元予以返還等。法院審理后認為,航班延誤雖因天氣原因造成,但是,由于東航的告知義務、補救義務存在瑕疵,因此,法院一審判決,東航公司返還謝某等乘客票價款的10%。 2005年5-9月份,京、津、滬、渝、川消費者協會以隨訪問卷和網上調查的形式,對航空消費者進行了調查,發放調查問卷3000份,有效問卷2669份,其中有75%的消費者表示曾親歷過航班延誤。消費者之所以選擇航空運輸,正是由于其快捷高效的特點,但一旦碰上了航班延誤,往往會遭受時間、金錢、精力三重損失。造成航班延誤的原因很復雜,有些是運力調配、機械故障,有些是空中管制等特殊原因,也有些是天氣原因。一旦發生飛機延誤,乘客的損失避免不了。此時乘客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和索賠權。近年來,由于一些航空企業沒有如實告知航班延誤的真實原因,相關的補救措施不及時,有的僅以“不可抗力”來推卸責任,導致乘客極端不滿,有的還引發“罷乘”、“占機”等過激行為。那么,航班延誤后,經營者應盡哪些義務?承擔何種責任?是否可以“不可抗力”自然免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