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收費黑幕現冰山一角 患者成唯一受損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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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6日 09:36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 |||||||||
一個心臟介入手術,患者花在醫療器械上的錢竟占到整個手術費用的84%;一套醫療器械,用到患者身上時的價格竟是出廠價的3倍多…… 記者調查發現,在昂貴的醫療器械背后,隱藏著驚人的黑幕——就醫對患者而言是具有半強制性的消費,在整個醫療器械銷售的利益鏈條中,不明就里的患者便成為唯一的利益受損者,為生產商、經銷商、醫院、醫生攫取的高額利潤“買單”。
從眾多被采訪的醫生、經銷商的閃爍其詞和避重就輕中,記者感到,這僅僅只是黑幕的“冰山一角”。 山東一家醫院的心內科病房里,做完冠狀動脈介入手術不久的葉大爺的醫療費用賬單顯示:手術費用54700多元,其中需要植入體內的支架和各種輔助器械就要46000多元,占手術費用的84%。 那么,這些高值耗材究竟價值幾何?據了解,進行冠狀動脈介入手術至少需要使用11種醫療器械,包括冠狀動脈支架、擴張球囊等。濟南一位從事過心臟介入手術器械銷售的李先生給記者看了一份他給某醫院供貨的價格明細表,如果使用國產普通支架,以上這套產品出廠價僅為8598元,經銷商卻以近3倍的價格即23170元的高價賣給了醫院,醫院再加價15%后賣給患者,此時的價格已高達26645.5元。 李先生給記者講解了在經銷商、醫院和醫生個人手中,銷售醫療器械巨額利潤是如何分配的——以一位病人26645.5元的醫療器械費為例,醫院可以得到的利潤為3475.5元,醫生的回扣有2317元至3475.5元,而經銷商的利潤則高達萬元。 “為了讓自己的產品更具‘競爭力’,按照行規,經銷商私下必須按醫院進價10%至15%的比例付給醫生回扣。”李先生解釋說。在巨額利潤的誘惑下,生產商、銷售商、醫院以及醫生這四方形成了共同的利益聯盟,為維護高額利潤而“各司其責、各盡其職”。在醫療器械生產商到經銷商再到醫院的利益鏈條中,其上端,生產商需要經銷商推銷,只要能把器械賣出去,再高的價格也不會過問;而在這個利益鏈條的下端,醫院的合理利潤也是按照醫療器械的價格提成,這意味著醫療器械的價格越高,醫院獲得的利潤也就越高。最終,只能由患者為生產商、經銷商、醫院的高額利潤“買單”。 重慶一家醫院骨科的陳醫生坦言,當作為企業的醫院,在激烈的生存競爭中,需獲取利益才能維持自身發展的時候,要顧及承擔社會責任幾乎不可能。相比之下,患者的利益只能“靠邊站”。重慶市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孫元明認為,政府監管缺位、法律法規滯后,導致患者利益無從保障。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首先要從加強政府職責入手。 據新華社濟南10月25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