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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營養含量低于國家標準 益陽大頭娃獲賠23萬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4日 13:51 三秦都市報

  本報10月23日訊(記者 何淼玲 通訊員 魯毅東 張勇)最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大頭娃”損害賠償案,判決被告奶粉經銷商蔡麗娟、盛毅兵共同賠償一對雙胞胎“大頭娃”23萬余元。

  法庭審理查明,2003年8月,盛毅兵在自己經營的批發部接待了一名自稱是福建廠方推銷“圣王”牌三補嬰幼兒奶粉的業務員,并購買了其銷售的奶粉。益陽市個體戶蔡麗娟從
盛毅兵處購進奶粉進行銷售。該奶粉經檢測后,蛋白質等含量遠低于國家標準,系不合格產品。

  2003年4月出生的赫山區蘭溪鎮一對龍鳳胎,自當年8月至次年4月,一直服用母親湯雪輝自蔡、盛處買的該奶粉,出現頭大、水腫等“大頭娃”癥狀。法院認為,銷售者蔡麗娟、盛毅兵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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