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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信用卡被透支 持卡人賠償銀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8日 11:43 北京晨報

  晨報訊 (記者 顏斐) 王先生的建行龍卡貸記卡被盜后,被盜卡人透支使用。近日,大興法院一審判決王先生需償還銀行被透支的本金、利息和滯納金。

  2004年2月8日晚,王先生在外就餐期間錢包被竊,龍卡貸記卡丟失。當晚,在正式掛失手續辦理前,該張貸記卡已被透支三次。截至2005年3月9日,王先生的龍卡貸記卡透支本金、利息及滯納金共計12541.26元。 銀行將王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他還款,而王先生則
認為,卡被人偷走后,他立即與銀行聯系辦理了掛失手續,只有等公安局破案后,再解決還款問題。

  大興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先生應在信用額度內消費,其卡丟失后被透支,王先生未能提供發現丟失后即告知銀行進行掛失的充分證據,故判決王先生償還銀行本金、利息、滯納金共計1254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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