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過期月餅已銷毀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0日 10:33 華商網-華商晨報 | |||||||||
新聞背景 9月18日,記者接到讀者王先生投訴,“我在家樂福塔灣店買了幾盒月餅當禮品,已送了出去后,朋友發現月餅的出廠日期是8月17日,保質期是25天,一周前就過了保質期。” 首次報道題目《過期七天家樂福自制月餅還在賣》
晨報訊(實習記者 趙睿)家樂福塔灣店已把月餅注水銷毀。“出售過期月餅是工作失誤,相關人員已被嚴重警告。”家樂福沈陽地區公共事務經理周玉萍說。 昨日14時許,記者與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有關人員來到家樂福,二樓的月餅已不見蹤影。 在家樂福生鮮處處長史宏亮的帶領下,記者和檢查人員來到一樓的垃圾房。記者見到,六七個塑料盒內盛滿了過期的家樂福自制和其他廠家的月餅,幾個泡在水桶里的月餅已經軟化。 家樂福沈陽地區公共事務經理周玉萍表示,“除非廠家召回,只要是過期食品,我們都會銷毀。” 據史處長介紹,每逢節假日工作繁忙期,家樂福都雇傭鐘點工。“他們可能把過期貨物誤放上了貨架。”史處長說,“18日,這些鐘點工已被解雇。” “月餅事件后,生鮮處長和面包課長已經受到家樂福的內部嚴重警告。”周經理說,“我們已經開始對存貨、物品檢查等工作進行重點培訓。” “如果消費者發現了購買的月餅是過期的,也可以來退款。”周玉萍經理表示,“我們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 沈陽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王金文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 “消費者在購買時,應多家注意生產廠家、產品名稱和出廠日期(或保質期)”王金文處長說,“只有消費者保留好過期的月餅,和購物小票,工商局才能處罰家樂福。” 記者得知,消費者王先生18日退貨時,家樂福塔灣店已要回月餅和小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