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過房子才能貸公積金2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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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0日 09:35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梁文匯 上海市政府17日宣布,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職工,其享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到20萬元。不過,很多市民對如何界定“第一套自住住房”仍存疑問。昨天,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新政策對于“第一套自住住房”的界定較為嚴格,不僅不能是貸款購買過住房的,連用自有資金購買過商品房的,都不能再享受該政策。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提高貸款限額政策中的“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戶”是指:本市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包括夫婦雙方),從未因購買商品房辦理過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從未辦理過住房貸款業務(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組合貸款和商業性的貸款),也沒有用自有資金購買過商品房的,從今年8月20日開始,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上限為20萬元,如有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0萬元。 此外,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后,仍可申請上限為1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有補充公積金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該負責人說,中心的信息庫數據較為完整,但由于個人購房的信息采集較復雜,中心可能會采取一些技術措施保證新政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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