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水樓臺不得月 江西電力職工告別免費用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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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08:21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南昌8月16日電 記者 劉建林 報道:“以前用電不掏錢,我家里電燈‘長明’,空調全天開。一個月要用500多度電。用電裝表繳費后,我看電視不再開燈了,現在我家一個月只用200來度電。”今天上午,江西省電力公司員工李洪明對記者說起公司對本系統員工用電收費帶來的變化。從本月開始,江西省電力公司系統約2.7萬名員工的生活用電不再享受“免費午餐”,而是全部實行社會化管理,每千瓦時電按照城鄉居民用電統一價格0.59元收取。
針對電力系統部分單位員工用電不裝表、不計量、不交費的現象,2002年以來,江西省電力公司結合城鄉一戶一表改造,專門發文對各電力單位的員工自用電實行規范管理,要求系統內員工用電必須限期裝表計量,按城鄉普通居民的生活用電價格標準繳納電費,并組織人員,嚴肅查處員工用電不裝表不交錢的行為。 省電力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實施用電繳費后,江西省電力系統職工用電浪費現象得到明顯遏制,員工月用電量大幅下降。以撫州供電公司為例,用電繳費前,公司每戶員工月用電在500至800千瓦時之間;用電繳費后,公司每戶用電量降低了約一半。全省電力公司系統員工每戶用電量平均下降了40%。用電繳費后,江西電力公司系統員工每年可為國家節電約5000萬千瓦時,價值近3000萬元。“用電繳費”以后還將向全省各個縣供電公司的員工鋪開。 為讓社會對電力公司系統員工用電繳費情況進行監督,江西省電力公司還向社會發出通告:今后,江西電力公司系統員工若還有利用職務之便用電不交費的,發現者可以向各供電公司紀檢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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