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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宣傳單引來違約糾紛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3日 07:07 中國青年報

  本報訊 (胡海容 記者 周凱) 近日,上海市一起超市未按約定供應低價啤酒的消費者維權案,以超市向顧客當庭賠禮道歉并賠償30.21元誤工損失費告結。

  上海市陶先生于今年6月下旬收到某大型超市寄送的宣傳廣告,稱該超市的會員憑會員證可在6月29日至7月5日,以1.2元/聽的低價購買全麥啤酒100聽。于是,陶先生家人在6月29日趕到超市購買該特價啤酒。

  當時超市規定每人每次可購買24聽,排隊次數不限,當第四次排隊時,超市告知顧客當天的額度已賣完,顧客可于第二天再來購買。為此,陶先生又特意于30日請了半天假前去超市,卻不料被告知該特價啤酒已于昨天全部售完。在與超市交涉未果后,陶先生于7月6日向楊浦區法院起訴,要求超市賠償誤工損失30.21元并賠禮道歉。

  在法庭上,超市工作人員表示,由于自身工作的失誤,給陶先生增加了許多麻煩,當庭主動向陶先生表示道歉,并賠償了陶先生的誤工費,訴訟費50元也由超市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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