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V侵權將有法可依 司法解釋草案已經制定完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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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08:40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見習記者 范瑾 發自北京 昨日,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涉及MTV作品權屬、索賠標準等問題的司法解釋草案已經制定,目前處于向立法、司法及相關行業征求意見過程中。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家告訴記者,由于MTV涉及的利益方較多,目前又缺乏相應的
一段時間以來,對卡拉OK經營者來說幾乎就是戴著“鐐銬”跳舞,唱片公司訴卡拉OK廳使用MTV侵權的案件在全國各地的法院頻繁上演,而結果大都是卡拉OK廳敗訴并且賠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陳錦川介紹,該司法解釋包括了目前備受業界關注的MTV作品屬性的判斷標準,MTV制作者與詞曲作者的權利劃分及MTV作品侵權認定和賠償標準等幾方面問題。 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有確定意見的只有MTV定性標準。其核心原則包括:以類似電影創作方法創作并與詞曲內涵不可分割的作品,凝聚著編劇、導演和演員的勞動,具有獨創性,將被認定為“電影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在KTV等公開場合享有放映權;其他產品將被視為錄音錄像制品,只享有音樂詞曲版權,不享有放映權。而具體作品的定性應本著具體案例具體分析的原則。 同時,該工作人員認為,按照我國現有的《著作權法》,電影作品著作權屬于制片人,MTV司法解釋將有可能延續這種意見。而且,由于實際操作的限制,解釋辦法可能只提供賠償的原則(版權所有方損失或使用方受益的舉證),至于是否制定法定賠償額和賠償底線則在進一步商討中。按現有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MTV侵權案訴訟大事記 2004年3月1日 國際唱片業協會發送的律師函,要求卡拉OK經營者“停止其擅自使用環球唱片、 華納唱片、百代音樂、英皇、上華唱片等國內外唱片公司的音樂電視、音樂錄影、卡拉OK作品的侵權行為,并支付賠償金、繳納音樂版權費”。此事引起軒然大波 2004年11月 華納唱片訴廣州越秀區加州紅卡拉OK播放的三首MTV侵權要求賠償30萬元,判決三首 MTV共賠償3萬元 2004年12月 新時代影音公司訴北京樂聲及新世紀錢柜放映三首MTV侵權要求賠償15萬元,判決三 首MTV共賠償1.6萬元 2005年5月30日 上海兩家中級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卡拉OK公司敗訴的判決,并判賠每首MTV人民幣1000元 2005年7月23日 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中國唱片深圳公司和一位公民向濟南阿米果、好樂迪、幸 福時光、東方之韻、天甲百樂門等11家量販式KTV歌廳索賠一審案的原告,拿到了 濟南市中院對其中9個案件作出的判決,濟南市天甲百樂門等歌廳被判決立即停止 侵權,并以單曲2000元的標準進行賠償 根據本報資料整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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