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聯合澄清啤酒風波 不含甲醛的啤酒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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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7日 09:53 北京晨報 | |||||||||
有關負責人表示,甲醛事件不是安全問題,而是工藝之爭 晨報訊 (記者 劉墨非) 繼前一天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對國內157種啤酒的甲醛含量檢查結果后,昨天,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務院國資委七部門聯合召開“關于啤酒甲醛問題情況說明會”,再次為國產啤酒“洗冤”,力證國產啤酒甲醛含量均低于國標,可放心飲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負責人表示,此次甲醛風波并不是啤酒安全問題,而是有人在啤酒工藝上提出不同看法而導致的爭議。由于甲醛屬于在啤酒生產中廣泛使用的一種加工助劑,其他同類產品的生產企業因此利用各種手段,制造風波,企圖擴大自身產品的銷售范圍。 “甲醛”風波源于工藝之爭 有關人士不排除部分企業故意制造風波的說法 昨天,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務院國資委七部門集體召開“關于啤酒甲醛問題情況說明會”,力挺國產啤酒。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負責人表示,此次甲醛風波并不是啤酒安全問題,而是有人在啤酒工藝上提出不同看法而導致的爭議。有關人士也不排除部分企業進行不正當競爭、制造風波的說法。 焦點:甲醛當加工助劑是否安全 “如果要為此次啤酒甲醛風波定性的話,我更愿意將其稱作是一場關于啤酒制造工藝的爭論。”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中國食協啤酒專業委員會會長韓家增昨天對記者表示,此次甲醛風波涉及的主要是啤酒制造過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劑的選用問題。 據了解,甲醛是一種加工助劑,其作用是去除啤酒制造過程中出現的沉淀物。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助理程勁松高級工程師告訴記者,在啤酒的生產過程中,使用甲醛并不是秘密,也并不違反任何生產標準和規定。而且,制造過程中使用的甲醛在最后的加工步驟中也會被基本清除。之所以出現這一次的甲醛風波,是因為個別生產混合澄清劑的企業希望政府強制取消甲醛啤酒釀造工藝,擴大其自身的產品銷售。此前,就有個別企業以“啤酒工人”或“啤酒研究人員”的名義給不同政府主管部委和媒體寫信,利用社會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關注,制造風波,給啤酒行業和社會造成混亂。 澄清:不含甲醛的啤酒不存在 “不含甲醛的啤酒是不存在的。”程勁松告訴記者,利用甲醛工藝釀造的啤酒,只要在生產中不出現操作缺陷,其甲醛含量都是很低的。而且,即使不使用甲醛工藝,也不能完全避免甲醛。因為,啤酒在發酵過程中也會由于自身代謝而產生甲醛。在這一點上,國外品牌啤酒和國產啤酒都是一樣的。此外,根據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研究和檢測證實,天然食品中廣泛存在微量的甲醛,像牛奶、果汁、碳酸飲料、香菇和豬肉等。和這些食品相比,啤酒中所含的微量甲醛完全屬于低量范圍。“所以,關注啤酒甲醛問題,關鍵是要看啤酒成品中的甲醛含量是否在安全限量標準的范圍之內。超過了就是不安全的,反之則可以安全放心飲用。”他說。 措施:新標準規定甲醛含量須在2毫克/升以下 負責國家食品添加劑標準修訂的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衛生部食品添加劑標準委員會專家樊永祥昨天介紹說,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我國對飲用水中甲醛含量的強制性安全標準是≤0.9毫克/升。對啤酒中甲醛的強制性安全標準則在衛生部組織修訂的《發酵酒衛生標準》中。該標準規定,啤酒中的甲醛含量必須在2毫克/升以下。這份新標準將從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行。 除了上述強制性標準外,我國也有啤酒甲醛含量的推薦標準。在農業部2002年發布的《綠色啤酒》行業標準中,對于申請“綠色食品”標志的國產啤酒的甲醛含量要求必須低于0.2毫克/升。 樊永祥表示,新標準實行后,我國衛生部門還將積極開展甲醛相關危險性的評估工作,不斷對標準進行修訂,以保證標準的科學性。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的韓家增也強調,隨著衛生部門甲醛新標準的出臺,對啤酒甲醛殘留量的指標要求也更嚴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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