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召開發布會澄清早產奶 被封酸奶已恢復銷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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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9日 18:22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 9日下午三鹿集團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公布了三鹿對日前媒體報道的“早產奶”事件的內部調查結果,三鹿集團承認公司在管理上有漏洞,但強調三鹿牛奶不存在質量問題,目前被查封的900箱酸牛奶已經恢復銷售。 三鹿集團副董事長蔡樹維說,經過公司調查發現,近期三鹿酸牛奶在天津、衡水、滄州市場銷售出現斷貨現象,銷售部與倉庫管理個別人員違犯公司產品出廠管理規定,將7月4
農業部乳品檢測中心主任王金華援引兩份文件對“早產奶”問題進行說明,據王金華介紹。前些年由于對“生產日期”的釋義不一致,相當多乳企向中國乳協反應生產的產品因生產日期標注而受到查處。對此,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表示已于2003年11月2日就乳制品生產日期的定義及標注方法請示了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03年11月3日作出答復,復函說:依據《產品質量法》釋義和《產品標識標注規定》[技監局監發(1997)172號]釋義,“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經過檢驗的日期,它是產品的產出日期”據此,殺菌乳、滅菌乳、酸牛乳、煉乳等產品的生產日期應將罐裝、封口、冷卻降溫后,以及需要繼續發酵的時間(指發酵乳)和檢驗時間計算在內。 2003年11月28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在答復山東省、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預包裝液體奶標簽生產日期標注問題的請示時,也作出了同樣的解釋。 王金華稱,產品下線之后的檢驗日期因商家而異,但一般在二至三天。因此判定,三鹿該批產品2005年7月4日下線,標注生產日期為2005年7月6日,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王認為按照規定,三鹿的該批酸奶甚至可以打上8日的生產日期,但這樣作對三鹿本身不利。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副秘書長王偉將此次三鹿“早產奶”事件定性為“企業經營管理問題”,認為它暴露了三鹿集團管理上的漏洞,但又不同于阜陽奶粉等產品質量問題。 三鹿集團副董事長蔡樹維說,“此事的發生盡管是偶然現象,但說明了公司還存在著管理疏漏。對此,公司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但蔡強調三鹿牛奶不存在質量問題,并稱三鹿集團的目標就是要將酸牛奶作到全國第一。河北三鹿集團將以瑞典愛克林包裝系列為主打產品,搶占北京及其他一線城市的中高端酸奶市場份額。目前的“早產奶”事件并沒有影響三鹿牛奶的銷售,但對公司的信譽造成了極大損害。(文/可會明) 相關報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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