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美年達內有黑物 消費者質疑賠償標準(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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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9日 09:28 《巷報》 | ||||||||||
對于長春市民李先生的投訴,長春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表示,可以按一瓶賠三瓶處理,但遭到消費者質疑 巷報記者 婷婷/報道 新買的“美年達”中發現了異物,然而廠家卻理直氣壯:只要沒喝壞就不負什么責
讀者投訴 “美年達”內發現異物,廠家只管一賠三 7月7日,長春市民李玉國拿著內含黑色異物的“美年達”來到本報。據他介紹,6月中旬,他在位于長春市通安小區1號樓的晨陽超市購買了3瓶2.5升的飲料,一瓶百事可樂兩瓶美年達。喝過兩瓶后,李的女兒在準備開啟剩下的一瓶美年達時發現里面有一個類似小飛蟲樣的黑色異物。李先生隨即找到超市,超市的負責人表示,他們只管銷售,產品質量問題要找廠家協商,并說可以負責聯系廠家。 在李先生的一次次催促下,長春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質量部的楊成打電話給李先生,說自己是前來處理此事的。看過“異物”美年達后,楊成對李先生作了筆錄,并說等向公司領導請示后再決定,隨后李先生在筆錄上簽了字。 事過幾天后,楊成再次找到李先生,并告訴他廠家決定就此事按《消法》的相關規定處理,以一賠三。李先生說,當時發現異物后,除了當時心里有點嫌惡外,并沒感到什么不適,不過他認為長春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在處理此事時的態度不積極,他的目的不是想要錢,只希望“百事”能有一個誠懇的態度,認真對待此事。但“百事”明確表示,他們處理此事的方法只能是一賠三,而且句句不離《消法》,雙方在談判時發生分歧。 記者調查 “百事”拿法“撐腰” 在李先生拿著的尚未開封的“美年達”中,記者清楚地看到一個飛蟲大小的黑物懸浮其中,從膠瓶的硬度可以感覺到瓶內氣壓很足,瓶外的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樣樣齊全,外表看不出有開過封的痕跡。 記者隨后聯系長春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當時處理此事的質量部楊成表示李先生所說均屬實,但美年達中為什么會出現異物他并不知情,由于以前沒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如果瓶中異物并非人為,公司則會按《消法》中規定的以一賠三進行賠償。如果消費者喝過飲料后出現不適,可憑醫院檢查結果找廠家協商。 長春百事可樂公司市場部經理任東波表示,在百事的生產車間不存在質量隱患,所以不排除人為可能,即便是真出現了問題,也會按《消法》中規定處理。 消費者質疑 《消法》不能成為脫責借口 李先生認為,對于消費者來說,一個信賴的品牌出現問題,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僅僅是物質上的傷害。他要討說法的目的并不是為錢,他自己主觀上并不想要百事公司的任何賠償,因為也沒發生什么不良后果,只希望他們能妥善處理此事,質量出現問題后能認真查找源頭,能把問題原因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簡單的以一賠三絕能成為商家逃避公眾質量監督的借口。 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廠家僅僅“一賠三”是否合理,就此事本報今起開通討論熱線0431——5616111,歡迎廣大讀者拿起電話,發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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