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對政府招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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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5日 10:53 《商界》雜志 | ||||||||||
□文/本刊記者 白 勇 2004年春天,因為招商引資合同中的承諾無法兌現,河南省漯河市政府被廣州市南強塑膠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兌現招商時的承諾,或者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最終,漯河市政府被判賠償3800萬元,相當于全市人民每人拿出了15.2元,為政府的“大話”買了單。
之前,漯河市政府為了吸引南強公司前去投資,承諾如果該公司在漯河投資兩個工廠并達到一定的年產值,則將一家電廠無償交付給對方配套使用。 然而,當南強公司達到要求之后,漯河市政府卻總是借故推諉,拒不履行協議,而南強公司為此付出了高昂代價,不得不提起訴訟,要求政府巨額賠償……一場官司下來,企業雖然勝訴,但已身心俱損。 在中國經濟領域,一個規模已相當可觀的企業尚如此際遇,可以想見,眾多中小企業面對的是怎樣的痛苦與無奈。 西南某市一家工程裝飾公司經過努力,獲得一個區各幢大樓的燈光工程項目,公司熱火朝天大干快上,指望著幾個月完成任務后有100多萬元的收入。就在項目進入尾聲之時,決策此項目的職能部門負責人突然被調離。“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任官員果然出人意料,提出完成此項目的附加條件:必須無償完成該區域的綠化工程。 公司埋頭一算,天!綠化工程的成本比燈光工程所獲利潤高得多!這不是明擺著的虧本生意嗎?!最后雙方談判往來反復之后,公司雖然沒虧,但原本到手的利潤沒拿到,實在是痛心疾首。 現實中諸如此類的事例,已不勝枚舉。 為了吸引投資,政府作出較大的利益讓步最終卻難以履行,上屆政府的政策在下一屆被否定等,早已屢見不鮮。雖然事易時移,政府部門的決策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無可厚非,但是,企業投資產生效益卻需要一個相對漫長的周期,要求政策環境必須具有連續性。于是一個求變,一個求穩,矛盾不可避免地產生。 在中國,政出多門的情況并不罕見,一旦此種情況成為常態,企業就將面臨項目之外的更多風險,我們可以直接稱之為“項目和經營之外的風險”——諸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中央大政方針發生轉變),和來自政府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如背信棄約、部門相互推諉、越權承諾、吃拿卡要等等,造成企業運營風險,其中還包括地方惡勢力等軟環境的惡劣等。 “項目和經營之外的風險”,由于不能被企業所駕馭,因此對企業的打擊往往是致命的。 很顯然,這樣的所謂“商機”,最終只能淪為徹頭徹尾的“假商機”。 所以我們總是聽到太多的外地投資企業對投資環境的小心翼翼和錙銖必較,所以我們看到太多的企業在投資環境的惡劣和政府職能部門不作為的情況下,活得痛苦不堪。 當你面臨一個確有市場的好項目,同時面臨投資環境的惡劣之時,這個項目,你上還是不上?在“現金為王”的時代,錢投進去就往往再也收不回來,這時你是投還是不投? 中國西部有一個著名的邊貿口岸,巨大的貨物進出口量讓當地政府歡欣鼓舞,打算將此處建設成現代化的商貿城市。 只有招商,將全國各地的熱錢盡可能多地吸引到此處,才可能夢想成真。記者應邀隨同企業家們前往考察,感受最深的是當地政府官員的熱情,他們說:“來投資吧,只要你們來投,我們的電廠馬上上馬!你的廠一建好,我們立馬推閘送電。”而事實是,電廠尚無,此項目也需外地人投資。如果再加上人才奇缺、市場遙遠、物流昂貴、資金周轉漫長等因素,企業的經營風險大增;生活、文化、娛樂的枯燥,以及收入的低下很難吸引外地人才,這又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業自身的素質……綜合這些條件,在此投資便存在著很大的風險。 其實,很多時候,政府并非沒有誠意,政策也不可謂不優厚,但問題是,企業經營尤其是實業經營的長期性,和當地政策的可持續性往往不能對接。這種錯位帶來的結果對投資者而言將是致命性的。 一個眾所周知的情況是,即使政府的優惠政策總體是真實的,而且也能在較長時間內保持穩定,但各個部門之間關系的協調也絕非一紙公文可以搞定,這在相當程度上將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而一旦某些官員東窗事發而“牽出蘿卜帶出泥”,企業又將面對更為致命的政治風險。 政府招商越來越有“拉郎配”的意味。盡管每一屆政府都在不斷變換招商引資的手段,但“商”越來越難“招”,“資”越來越難“引”,于是,就有了某地政府創作的一條標語:“誰跟投資人過不去,我就跟誰過不去。”在這樣一個早已讓人“審美疲勞”的重復動作下,虛報項目,虛報可行性數據,夸大政府性承諾就會成為一個個假商機,導致投資陷阱。 《商界》雜志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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