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帆
快遞賠付又又出問題了?
9月13日一早,順豐同城快遞寄丟20克黃金的新聞沖上微博熱搜。據《錢江晚報》報道,9月10日中秋節,杭州蕭山的一位消費者小劉要把20克黃金送到住在拱墅區的一位客戶住處,后通過順豐的同城寄送下了訂單。
小劉表示,20克黃金目前的市場價值約8000元,因此他特意進行了保價,保價金額8000元。但在快遞員取件一個多小時之后,便打電話告知小劉黃金丟了。該快遞員表示,已經跟公司反饋,會給小劉賠付,同時向當地警方報警。
然而到了9月11日,順豐客服提出了賠償方案“愿意賠付2000元”。這種解決方式使小劉感到不滿,“明明保價8000元,為什么最后只賠付2000元呢?”
該消息也迅即引發了網友關注。界面新聞也就此事向順豐同城核實,該公司回應稱,9月10日發生此事之后,順豐同城已第一時間協助客戶報警,同時進入客服理賠流程,9月13日已按照8000元的保價金額全額先行賠付到賬。
此外,順豐同城也同步了該事件的最新進展:經過警方調查尋找和各方配合努力下,客戶遺失的黃金已經找到。
關于快遞保價賠償的爭議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此前有多家公司接連陷入快遞賠付的糾紛中。 比如去年河南就出現了11萬黃金郵寄途中失蹤的案件,不過之后中國郵政河南分公司發布通告稱,案件已被鄭州公安局破獲,盜竊黃金大部分被追回,涉案兩人均系鄭州郵區中心的外包服務員工。
據界面新聞梳理發現,這類糾紛主要分為三類:一類是沒有保價的情況下,快遞公司僅以快遞費用為基數進行賠付,金額較少;第二類是消費者保價未按照商品的實際價值保價,寄遞物品損壞或者丟失,導致賠償金額低于物品實際金額,引發糾紛;第三類則是,消費者按照寄遞物品的實際價格保價,快遞公司未據此賠付,而是根據快遞公司認定的價值進行賠付。
對于快遞所產生的各類糾紛,有不少網友對保價機制本身提出了質疑,認為寄遞過程中消費者付了快遞費,就應該保證物品完好完成寄遞。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蘆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目前一般有保價的按照保價的約定進行賠付。如果沒有保價,不同的企業規則不一樣,通常會按照郵資的倍數進行賠償,沒有保價也意味著用戶同意按既有約定的賠付標準。
她進一步分析,其中郵費覆蓋的是基礎的快遞服務,而保價則針對用戶特別需求提供的服務,相當于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形成了新的合同關系,兩種服務標準并不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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