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起訴知網獲賠70萬 知識變現模式不能是“無本生意”

教授起訴知網獲賠70萬 知識變現模式不能是“無本生意”
2021年12月11日 02:36 中國經營報

  文 畢舸

  近日,讀者登錄中國知網檢索系統,在作者欄目輸入“趙德馨”、作者單位欄目輸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檢索期刊上趙德馨的論文,顯示結果為“0”。趙德馨表示,中國知網已經不再收錄他的文章。

  趙德馨之前發現自己的100多篇文章被知網收錄到數據庫,不僅沒有告知,讀者包括趙德馨下載還要付費,而趙德馨卻從沒拿到過一分錢稿費。最終,老教授選擇了依法維權,并最終勝訴獲得70多萬元賠償。

  其實,這已經不是知網第一次引發風波。據知網官網介紹,其旗下數據庫僅《中國學術期刊(網絡版)》一類,目前已收錄自1915年至今出版的國內學術期刊共8000余種,其中不乏大量獨家期刊資源。因此,憑借豐富的學術資源,知網成為了不少師生的論文寫作必備工具。

  針對個人用戶,知網采取按篇收費與按頁收費兩種標準。個人用戶花費100元只能購買幾篇動輒數十上百頁的論文。而學校等機構用戶也發現,知網年包收費標準逐年提高,不少高校因難以承受而選擇停用。

  知網將他人論文變現,同時還涉嫌侵犯著作方知識產權,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涉及知網的版權糾紛案件多達數十件。多數原告認定,自己的作品在不知情且未收到稿酬的情況下,被中國知網所收錄,并提供有償下載。2008年79名碩博士聯合起訴同方知網,稱其侵犯學位論文著作權。2018年,由于未經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授權,擅自在中國知網等平臺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付費下載服務,同方知網被判侵權。

  顯然,知網一方面將大量收錄的論文等學術資源高價售賣,一方面則對于作者存在低標準付費乃至“無償”使用的現象,并且這一問題長期存在。知網將知識變現模式變成了一門“無本生意”。

  知識是有價的,因為知識創作者是用自己多年所學所思,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所形成的成果,尤其是學術論文,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預測性上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或是某種已知原理于實際應用上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作者將其進行了提煉和記錄,形成了符合知識傳播規范的文章。學術論文不僅是作者知識研究的結晶,還要經歷嚴格的審核流程方能發表,堪稱眾多參與者共同帶來的高標準學術成果,其知識價值可想而知。

  而根據知網官網介紹,該網最早源于國家知識基礎設施的概念,由知名大學發起,在多個行政部門的支持下,為全社會提供最豐富的知識信息資源和最有效的知識傳播與數字化學習平臺。作為知識基礎設施,其管理方理應了解知識的長期傳播與分享,需要對應的市場化機制支撐,也就是現代知識產權機制。

  知識產權機制確保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內,依法對其成果享有獨占權,并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沒有權利人的許可,任何人或平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實施知識產權機制可以起到激勵創新,保護社會智力勞動成果,并促進其轉化為生產力的作用。

  因此,知網未經趙德馨教授同意,將其上百篇論文加以收錄,已經侵犯了對方的知情權。而包括趙德馨在內的讀者下載論文必須付費,則意味著知網將論文變現,并且不給予著作方任何收益,剝奪了其知識收益。

  這近乎于對智力成果所有人知識產權權益赤裸裸的侵占,與知網自稱的知識基礎設施應有之義背道而馳,甚至連合格的商業機構都談不上。畢竟在使用他人知識成果時,合規企業也要征得對方授權并付費,或者對后續變現收益按比例分享。知網如此做法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也會讓知識產權交易變成無本之末。如果任由這一套路繼續,沒有誰會愿意繼續知識創作和生產,變成商業機構肆意掠奪的盤中餐。

  教授起訴知網獲賠70多萬元,所獲不多但意義重大。如果每個知網作者發現自己智力成果被侵權后,都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就能形成集體維權合力,讓侵犯知識產權的一方付出更大代價,也向各類組織機構發出明確警示:無論是怎樣的知識變現模式,都必須尊重人類這一文明結晶的價值,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否則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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