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霄)
上海消息 就在理論界和投資界對私募基金討論得異常熱烈之際,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也呼之欲出。那么,對于一貫嗅覺靈敏的上市公司來說,私募基金是繼參股券商之后的 又一投資熱土嗎?有關專家對此持否定態度。
業內人士指出,從私募基金的投向來看,如果是發展創業投資,則應該鼓勵以私募基金為主,資金寬裕的上市公司投資這樣的私募基金無可厚非。但是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在出現資金寬裕的情況下,紛紛委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這些進入股票市場的資金已成為了地下私募基金市場的重要構成部分。對于這樣的私募基金,操作還很不規范,上市公司應不宜介入。
投資基金法工作小組副組長、北京大學著名經濟學家曹鳳岐[微博]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私募基金應主要投資于實業,不宜直接投向股票市場,當然其個人不會倡導上市公司通過不同形式的私募基金將募集資金投資股市,同時,也不應允許上市公司將從一級市場籌集的資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山東證券分析師趙新安博士稱,上市公司不宜介入私募基金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首先,上市公司的資金投資私募基金,往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股市系統性風險及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將是制約私募基金的最大障礙。其次,中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才能會受到當前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單一、金融監管森嚴(無透支、融資困難)的制約,業績可能難有突出表現。另外,私募集金缺乏統一的游戲規則,游戲規則的缺失孕育著系統風險。他指出,許多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者作出了最低回報的承諾,以吸引投資者,而這種承諾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而不受法律保護,這就容易導致許多糾紛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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