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一日電(記者劉波) 全國人大常委、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厲以寧日前表示,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方面,獨立董事制目前并不能真正發揮有效作用。
厲以寧是在出席日前在京舉辦的“社會保障制度與養老基金管理國際研討會”時作出上述表示的。
中國證監會五月公布的《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就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做了明確規定,要求各境內外上市公司應當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聘任適當人事擔任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每年為上市公司的工作時間不應少于十五個工作日,并確保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等。
厲以寧指出,中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往往由大股東推選,多為知名學者、企業家等人,他們難以保證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參與各項董事會議;同時,由于《指導意見》只給上市公司一年的時間來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也很難找到那么多合格、盡責的獨立董事人選。
但厲以寧同時強調,盡管獨立董事目前能起的作用有限,但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獨立董事的設立仍是必要的。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相對于執行董事(內部董事)而言,獨立董事能夠站在比較客觀公正的立場上,敢于質訊、批評甚至公開譴責公司管理層,確保公司遵守良好治理守則。在決定公司戰略和政策,保護投資者利益以及增強公司董事會的效率方面,獨立董事都能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據悉,在中國一千一百多家上市公司中已有四十余家公司曾經或已經聘請了獨立董事,吳敬璉、高尚全、董輔(左示右乃)、張維迎等著名經濟學家都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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