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股東優先配售權決定成敗 寶鋼與基金博弈?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8日 13:19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孫華 寶鋼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收購增發在積極推進的過程中,最主要的障礙可能就是機構投資者是否贊同,機構投資者有兩類,一類是戰略合作伙伴,他們不同意,股東會無法通過贊成決議;根據現行規定,寶鋼股份在收購集團資產進行股東大會時,作為關聯股東的寶鋼集團應當回避;另一類機構投資者是基金一類的所謂“控市股東”,他們不贊成,股價
他認為,盡管寶鋼增發復制了武鋼模式,但寶鋼方案中設置了原流通股東優先配售權,由于方案尚需股東大會和證監會批準,因此未來增發能否順利實施取決于對原流通股東優先配售的比例。 在沒有對流通股東優先配售權的前提下,市場有兩組博弈:一組產生在發行人和承銷商之間,寶鋼增發價格估計在5.6元左右,由于增發價格是按停牌前均價8.5折計算,因此,二級市場價格不應低于6.5元,否則承銷商將面臨包銷風險。第二組是新股東和原流通股東的成本博弈。寶鋼股份250日均價6.5元,新股東成本約5.6元左右,新股東成本比原流通股東成本低13%,如原流通股東“用腳投票”,發行人或承銷商都將面臨風險。 考慮給原流通股東優先配售權后,情況發生變化:大比例的優先配售可以擴大價格區間范圍,并獲得滿足募集金額的效果。我們假定配售詢價區間在5.1-6.0元之間,增發價格折扣率為8.5折,對應價格成本為6-7.06元。當對公眾股東按10:10或10:5的比例進行優先配售時,則原流通股東的成本變為5.55-6.00元和6.03-6.33元,低于寶鋼股份250日均價6.5元,并與新股東成本相差不到10%,可以接受。假如按10:10優先配售,實際對新股東配售份額為25-18.77=6.23億股;按10:5優先配售時,新股東獲得的理論配額為15.6億股。 相比之下,10:10的優先配售方案才能照顧流通股東利益。因此,只有當10:10或比這個方案更具有誘惑力的方案才能得到機構投資者的青睞。對于基金而言,10:10或更高的優先配售比例可以將成本攤至6元以下,并且與新股東成本相當,這樣寶鋼增發或可得到基金的全力護盤。 更多資訊請進入新浪基金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