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0億私募規模龐大 如何走出灰色地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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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0日 10:05 北京現代商報 | |
整體規模超過公募基金一倍 數據顯示,我國公募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凈值已經突破3000億元大關,就在分析人士為公募基金高聲喝彩的同時,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的一份研究報告卻將市場目光引向了“私募基金”,報告顯示我國私募基金規模已經達到驚人的6200億元,整體規模超過公募基金一倍! 報告認為,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發展更具優勢。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可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因而,更具有靈活性;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內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它的投資更具有隱蔽性。 報告提出,加速私募基金立法工作是促進中國私募基金業健康發展的根本。私募基金的規范與監管是管理層亟待解決的問題。監管私募基金必須有法可依,加快證券私募基金方面的立法,使私募基金由地下金融形態轉變為地上金融形態,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報告認為,私募基金的立法要重點考慮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由于私募基金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性,所以應該考慮私募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對于個人而言,應該規定投資額的下限;對于機構投資者,也應規定相應的投資額和凈資產收益率的下限。 第二,財務杠桿系數的控制,即借款融資的數量應該規定一定的范圍,如規定其占基金凈值的比例,以控制私募基金的風險。 第三,私募基金定期向投資者披露信息,以增加透明度。 第四,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資金在籌集的基金總額中必須占到一定的份額,以避免利益主體的缺位。 第五,私募基金應該有固定的組織形式、內部管理章程,以強化其內部控制,并明令禁止銀行貸款、國有資產等風險承擔能力較低的社會資金投向私募基金。 目前,《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允許注冊資本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的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盡管還有金融從業經驗等多方面的限制,但這無疑給部分私募基金走出灰色地帶留出了空間。 相關報道: >>>更多資訊請點擊進入新浪基金頻道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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