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春□
幾天的下跌,證監會承受的批評多了起來,聲討證監會之聲不絕于耳。大盤下跌了,投資者從散戶到機構不樂意,于是有了口誅筆伐“政策市”、“黑市”;但股市漲時,也有人不高興,有的認為這是在滋生暴富、投機、腐敗等不良現象,有的認為泡沫過多,影響經濟發展,還有人認為證監會在濫用權力,治理卻沒有收效。總之,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眾人滿意。
我原也以為證監會需要的是批評,但現在看來,從證監會承擔的責任和權力看,證監會實難承受如此之大的壓力。
第一、證監會的權力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大,在今年初,提出加強證券監管后,有人發文章說,證監會是中國權力最大的機構。確實,證監會下面有兩家證券交易所、1000多家上市公司、1000多家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中介服務機構,股市中事無巨細,均可追究到證監會的責任。但我們應看到,證監會的權力仍然缺乏法律基礎,《證券法》規定了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權責,但并沒規定這一機構是由證監會來負責。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往往不是證監會一個部門可以說了算的。關聯交易、虛假信息與公司結構及我們制度上的缺陷有關。證券市場從成立起就存在著先天的不足,僅靠證監會來徹底根治它,既不現實,也不公平。
第二、證券市場的“婆婆”太多,是證監會想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主要原因。幾乎所有證監會的政策都受到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影響和制約,如國有股減持方案是受到國家財政部、國資局以及人大等機構的共同指揮才能決定的。實際上,證監會惟一能夠單獨決定的恐怕只有控制發行新股的節奏了。即使是證監會領導人講話也不敢太隨便,常含糊其詞,讓投資者自己去領會。也正是由于這一原因,使得政策總是滯后于股市的發展。
第三、證券市場本身就是改革的實驗田,在摸索中前進,錯誤是難免的。對于證監會擔任的要成為中立裁判的角色,實在太難,它既要在借鑒發達國家歷史經驗的基礎上為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努力奮斗,又要對幾千萬股民負責,其責任遠大于權力。
第四、對市場違規行為查處落實需要法律和制度的協調。目前法律規范仍不完善,對證監會的監督管理工作缺乏相應的協調機構是導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一個原因。
在這個讓我們既愛又恨的股市中,證監會作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需要我們投資者的關心和愛護,既然我們可以原諒莊家橫行,為什么不能給證監會更多的寬容呢,畢竟這是一個發展中的市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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