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峻嶺北京26日報道】在股票發行實行核準制的大背景下,為什么中國證券業協會還要對券商制訂出“限報家數”這樣的在計劃體制下曾實行過股票發行審核辦法,中信證券投資銀行部的負責人怎么也想不明白。“限報家數”讓券商幾家歡樂幾家愁。
協會發出“限報”通知
“限報家數”的做法已經實行了一個季度。3月29日的《關于證券公司推薦發行申請有關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證券公司自行排隊、限報家數”是指每家證券公司一次只能推薦一定數量的企業申請發行股票,由證券公司將擬推薦的企業逐一排隊,按序推薦。所推薦企業每核準一家即可再報一家;證券公司一次推薦的企業數量依據其上一年度的承銷家數決定;在證券公司一次推薦企業的數量中,要求首發股票(包括可轉債)企業數量占1/2,配股和增發企業數量占1/2。已在證監會審核的企業包括在內。
大券商苦衷多多
中信證券投行部的這位負責人稱,“限報家數”的辦法對去年承銷10家左右的券商最有利,對承銷10家以下的券商也有利,但對處于第一集團的大券商不利。他說,按照“限報”辦法,去年承銷企業最多(37家)的證券公司今年也只能獲得8家企業的承銷“通道”,如果以這8條通道循環三輪計算,這家券商也只能承銷24家,這與其去年的承銷數量差距是明顯的。
“大券商是有實力的,而現在的這種限報辦法人為地限制了券商的承銷工作。券商承接的企業很多,但出口卻很小,大券商有種‘有勁使不出’的感覺。同時,券商與企業的矛盾在增加!彼J為,“大券商的投行部人員比中小券商多得多,比如中信證券的投行有150多人,是有些小券商的10倍。在規定相同承銷數量的前提下,大券商的費用成本比小券商大得多!
另外他還強調,扶弱限強本質上是一種均貧富的做法。核準制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發行股票。限報家數顯然與核準制的精神相悖。限定承銷通道與過去審核制條件下的“指標”、“額度”何其相似,這不符合券商做大做強的趨勢。現在中國面臨著入世,國家應該扶持幾個有實力的券商,而以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行政行為處理市場經濟下的事情,是不應該的。
另據記者了解,原已上報但未獲準發行的97指標企業也要走此次限定的通道。
“能不能先把97指標企業撤下來,經整頓合格的再上報?”中信證券的人士說,“我們詢問過,但監管部門要求我們寫保證——撤下來的永不上報。這不是把矛盾踢給券商和企業嗎?”
某大證券公司的投行部副總經理說,新發企業對券商的壓力不大,限報家數的做法對券商從事增發或配股業務的壓力比較大。“不能用行政命令的辦法干預企業的再融資!边@位副總經理說。
中小券商認為限報不是壞事
南方某證券公司去年承銷了4家企業,今年獲得了4家承銷企業通道。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認為,監管部門主要想通過限報辦法控制現在市場擴容速度過快的狀況。“按我的理解,限報辦法的目的是讓券商嚴格要求所承銷的企業,以改善未來上市公司的質量,避免出現虛假包裝上市的事情再度發生。限報辦法在客觀上要求券商加強自身的風險控制,推薦的企業上市后沒兩年就被ST或PT畢竟是不正常的!
但同時她也指出,這種限報辦法不會實行太久,因為它違背市場自由競爭規律的,是不合理的。
小券商“通道”值錢
“現在,小券商的承銷通道很值錢!敝行抛C券投行部的負責人說,“有些大券商已經開始從小券商處購買通道。具體工作還是大券商做,但由于自身通道有限,所以要通過小券商的通道上報證監會,F在的通道費價碼是500萬-600萬元一個,F在的通道已經演變成過去的指標,誰有指標,誰就能發財。背后是什么,是腐敗。”他認為,這個辦法帶來的另外一個后果,是以前企業喜歡找有實力的大券商做,現在就會優先選擇有通道的券商,而實力業務水平成了退而求其次的事情。
南方某證券公司投行部經理認為,借用通道潛藏著很大的問題,如果小券商讓大券商借用了自己的通道,一旦出問題,責任難以說清,但雙方都難辭其咎。
限報辦法要改?
業內人士指出,即使監管層希望減緩市場擴容的速度,完全可以通過提高發行的標準,對融資額給以限制等辦法達到目的。至于審核能力更不是問題,如果現有的審核人員不夠,可以從兩個交易所或各證券公司借用。這在國外是很普遍的事情。
據業內人士透露,不久前國內5家大券商給中國證監會寫了一份報告,要求改變限報家數這種做法,希望增加50%的家數指標。從另一個渠道得到的消息說,限報家數這個方案可能被更開放的一個方案所代替,就是全面放開!薄皯撊娣砰_,證監會有權力審核,但不能限制數量!蹦匙C券公司的投行經理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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