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彥/文
為落實5月中旬中國證監會在深圳召開的發行監管工作座談會精神,適應核準制下新的監管工作任務,改變監管理念,做好對輔導機構的監管,日前,鄭州特派辦召開了河南轄區擬發行公司輔導機構調研座談會。
與會券商與特派辦共同就核準制下如何控制風險、選擇項目,如何盡職盡責地做好輔導工作,以及對目前河南轄區擬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溝通和交流。從介紹的情況看,各輔導機構在項目的預選、跟蹤、培育、輔導及后續服務等方面都建立了相關的工作制度,從項目的質量上制定了公司內控辦法、質量評價標準等質量評價體系,基本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意識到了在證券市場逐步走向市場化的大背景下券商的責任和風險。
座談會上,特派辦上市處針對河南轄區輔導機構在輔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向輔導券商進行了通報并提出了要求。這些主要問題表現在:一是輔導機構更換輔導人員不及時備案;二是個別輔導機構與輔導對象相互溝通不夠,工作中存在矛盾;三是輔導機構在輔導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不向派出機構匯報情況;四是個別輔導機構的輔導工作流于形式,輔導工作底稿不完善;五是實際輔導人員與備案的輔導人員不一致。同時,鄭州特派辦就核準制下如何調整監管思路和工作程序也征求了與會輔導機構的意見。
通過本次座談會,與會人員共同學習了核準制方面的有關規定,加強了交流和溝通,使鄭州特派辦對輔導機構防范風險和加強內部控制方面有了進一步了解,也使一線監管更具有針對性、深入性,對輔導機構的監管有了明確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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