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梁定邦先生在上海出席“第三屆國際金融中心研討會”時談到,根據《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增發價格將以市場方式來運作,沒有說以市場價格來定價,即根據當時的市場狀況來定價,不會超越市場。
筆者查閱了國務院6月12日發布的《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五條規定,“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第六條規定,“減持國有股原則上采取市場定價方式”。那么,是梁定邦先生記錯了。
梁定邦先生生著一副菩薩心腸,常常喜歡和稀泥。關于二板市場,大家視二板出臺為利空,他就說時機不夠成熟;市場期待久了,他就說現在正是出臺的最佳時機。關于退市機制,在退市機制探討初期,他說,“希望很快可以頒布收購兼并條例,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退出機制,因為經過收購兼并也可以優勝劣汰”(2001年2月19日)。后來退市機制匆忙推出了,他就說,“PT水仙退市是我國證券市場建立退出機制的重要一步,以后可能還會有更多的PT公司退市。”對于水仙的一些股東要索賠,他也表示,“所有的投資者都有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有訴訟的權利”。
現在,大家擔心國有股減持價格太高,梁菩薩就說,《減持辦法》不是那個意思。其實呢?還是那個意思。不過,我們還是希望梁菩薩的最新解釋變成現實。(蕭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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