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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一業界統稱的“一參一控”政策,匯金亦不能置身事外,但獲得了證監會五年的寬限期。
“因為在注資時有明確的協議,匯金退出國泰君安只是時間和價格問題。而到2009年1月9日,三年時間已滿。”某券商高層表示,“另外因匯金的原因,國泰君安的上市問題一直擱置。若匯金順利退出,上海市政府必然會全力支持國泰君安上市,故國泰君安董事會必然會積極推動匯金的退出。”
剩下的就是匯金將保留對申銀萬國還是銀河證券的控制權。
據備忘錄,匯金持有申銀萬國股權期限暫定為3年。到2008年9月初,三年期限已滿。但至今沒有跡象表明匯金將退出申銀萬國。據了解,匯金派駐申銀萬國的董事除獨董外均長期在申銀萬國辦公。
“匯金曾多次表達對申銀萬國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并表示將退出其他券商,保留在申銀萬國的股權。”上述申銀萬國高層表示,“但我們認為匯金應該按約定退出,如果看好申銀萬國的未來可以先退出再進入。”
而對于銀河證券的去留,某券商高層透露,“匯金間接持有的銀河證券股權,可能會以政策性轉讓的方式轉至給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
成立于2005年9月的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注冊資本63億元,為非盈利性國有獨資公司。其注冊資金由財政部專戶儲存的歷年認購新股凍結資金利差余額一次性劃入。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專門安排發放了617億元專項再貸款,用于墊付基金的初始資金。
該基金主要用于在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
“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歸口證監會管轄,股權劃撥所獲盈利可以用于投資者保護基金償還央行再貸款,并進一步充實該基金。”上述券商高層表示,“匯金和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出資人都是財政部,這種劃轉只是在財政部內部調整,阻力較小。”
對于上述消息,記者一直試圖從匯金公司核實,但未獲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