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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黃玲雨
“匯金系”券商的去留問題日益明晰。
近日有媒體披露,中央匯金公司(下稱“匯金”)已經與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君安”)大股東上海國際集團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前者將其持有的國泰君安10億股股權以2倍溢價的價格轉讓給后者。
“管理層還未接到這一通知。不過前段時間匯金和上海國際確實在就此事商談,不排除已經達成協議的可能。”國泰君安一位高層對此如是表示。
除參股國泰君安,匯金還控股申銀萬國和銀河證券。在證券公司“一參一控”的政策限制下,長期來看匯金必須有所取舍。
“據我們了解,匯金現在的態度是保留申銀萬國的控股權。”申銀萬國某高層向記者透露。
記者從另一滬上大型券商高層處獲得同樣的信息,“匯金間接持有的銀河證券的股權將劃轉至投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但保留申銀萬國。”
匯金入股三券商由來
為解決瀕危券商的歷史遺留問題,匯金和其子公司建銀投資2005年開始成為券商政策性注資的主要操作平臺。其中,匯金主要注資了銀河證券、申銀萬國和國泰君安。
2005年6月,匯金宣布對銀河證券注資重組,隨后和財政部一道分別出資55億和15億成立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至2007年1月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匯金間接持股銀河證券的比例達到78.57%,并占有銀河證券11個董事會席位中的8席。
2005年8月30日,匯金與申銀萬國簽訂備忘錄,向申萬注資25億元,并提供15億元流動性支持。注資完成后,匯金持有申銀萬國37.3%的股權,成為后者的第一大股東。同時申銀萬國原有前十大股東等比例向匯金讓渡30%的表決權,匯金獲得申萬股東大會67%的表決權比例,并向申銀萬國董事會派駐7名董事。
備忘錄同時約定:匯金公司持股期限暫定為3年;3年期滿后,匯金公司將選擇合適的機會退出,但如果申銀萬國沒有達到預期盈利目標,匯金公司有權選擇繼續持股,也可以選擇在有關方面的安排下退出。
2005年底,國泰君安獲得匯金10億元注資,并以對外股權質押的形式獲得匯金提供的15億元流動性借款。匯金注資完成后,國泰君安總股本增至47億股,匯金獲得國泰君安21.28%的股權而成為其第二大股東,并推薦兩人進入國泰君安董事會。
雙方協定,在匯金公司持有股份滿三年后,國泰君安董事會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匯金公司將其所持有的國泰君安的股份轉讓給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第三方,但必須保證每股轉讓價格不低于1元或轉讓時國泰君安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中的高者。
保留申銀萬國?
今年4月23日,國務院正式公布《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2個以上的證券公司受同一單位、個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間存在控制關系的,不得經營相同的證券業務,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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