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穎樺
21世紀網 證監會對于內幕交易與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風暴正在銜枚疾進。
12月23日下午,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通報了五起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其中包括證券公司從業人人員“老鼠倉”涉刑第一案、首例涉及陽光私募的“搶帽子”市場操縱案等。
首先是證券公司從業人人員“老鼠倉”涉刑第一案,2011年12月23日,證監會通報了前西南證券高管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的情況。
2011年4月12日,“景谷林業(600265.SH)”開盤后不久出現較大跌幅。
證監會核查發現,當日“景谷林業”集合競價開盤價為11.43元/股;集合競價階段前后,托管于上海、浙江、吉林地區的“孫某某”等9個賬戶以接近跌停價的10.37-10.39元/股的價格區間申報買入“景谷林業”71.7萬股;9點30分36秒,西南證券自營賬戶以10.36元每股申報賣出景谷林業44.98萬股,與孫某某賬戶組成交36.18萬股,占該筆賣出訂單成交量的80%,導致景谷林業成交均價從11.43元/股迅速下探至10.37元/股。
根據媒體的反映和交易監控,證監會對上述情況展開了初步調查,發現孫某某賬戶組與西南證券時任副總裁季敏波存在關聯關系。2011年7月26日,證監會對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季敏波于2008年9月進入西南證券,時任西南證券副總裁、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兼投資經歷,案發期間有權下達西南證券自營賬戶的操作指令,并可依據相關軟件對該部門投資經理的股票交易行為進行實時監控。
2009年2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季敏波利用職務便利掌握公司股票自營信息,通過其親友控制的多個個人賬戶同期于西南證券自營賬戶買賣相同股票40余只,成交金額約5000萬元,獲利約2000萬元。
季敏波的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有關規定,證監會于2011年10月12日將該案移動公安機關偵查。目前,季敏波已被依法逮捕。
而在陽光私募首例涉嫌“搶帽子”市場操縱案件中,證監會在2009年5月,對陳杰、湖北國貿盛乾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貿盛乾”)涉嫌“搶帽子”操縱市場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發現,陳杰動用近1.2億元資金持有約80%份額的國貿一期基金,進而從國貿盛乾取得該只基金賬戶的控制權,同時陳杰利用其控制的兩家公司,收買雇傭多名證券公司研究員,在互聯網和兩家電視臺發布薦股文章和節目,同期,陳杰指揮操作國貿一期賬戶,在薦股文章和節目發布前先買入或持有相關股票,待發布當日或下一交易日賣出股票獲利。
陳杰和國貿盛乾通過上述“搶帽子”操縱手法,先后交易55只(次)股票,共計獲利2488萬余元。目前,證監會已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已立案并在刑事偵查中。
此外,證監會當日下午還通報了東北證券保代秦宣涉嫌內幕交易被逮捕的情況,時任東北證券保代秦宣,在擔任西南合成重組項目的獨立財務顧問時,泄露并利用其他人賬戶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買入西南合成股票,現已被依法逮捕。
此外,證監會還公布了大富投資、新思路投資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案以及惠順裝飾法人利用他們賬戶買賣證券行為等。(21世紀網 楊穎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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