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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月秋:B股股改應該獲得對價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1日 16:02 新浪財經

  張月秋

  日前傳言:“證監會已形成指導意見,含B、H股的A股上市公司進行股改時,B、H股流通股東將不會獲得對價。”至于為什么這樣處理?有關人士指出:“股權分置改革的實質,是A股非流通股東為獲得在A股市場上的流通權,給A股流通股東支付一定的對價。B股、H股是與A股相隔離的兩個市場,因此A股的非流通股東沒有給后者支付對價的義務!边@些傳
言是真是假至今還未得到證實,按理說這是不可能的。傳言中不給B股對價的論據是蒼白無力的;如果不付給B股對價,將有違“千股千方案,公司自主選擇方案”分散決策規定;也有違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明文規定的“公平公正公開、同股同權同價同利”的“三公四同”原則。

  B股和A股不是互相隔離的市場。B股和A股同在滬深證卷交易市場交易,同屬一個資本市場,同受中國證監會領導,同受一個證卷法和公司法約束 ;而H股不是。

  B股從2001年6月向境內散戶投資者開放以后,原先90%以上境外投資者已退出,現在B股的股東幾乎全是境內投資者。從此以后B股市場和A 股市場一直呈現聯動走勢,A股跌B股也跌。多年來B股與A 股一樣吃盡了股權分置的“苦”,有過之而無不及。就從5月9日股權分置改革啟動以來至7月22日止,滬B股就跌去了31%;而同期滬A 股只跌去了12.5%,H股卻不跌反漲。自從2001年6月境內投資者接過境外投資者的“棒”以來,B指從當是的241點跌至不久前的51點,跌去79%,使那時的1500億市值,蒸發了近1200億。最讓人痛心的這些錢,絕大部分是離鄉背景漂洋過海的中國勞工從國外打工掙來的血汗錢(筆者認識的一位老者就是為他在國外打工的兒子理財做B股的,他說現在賠成這個樣,無臉面對兒子。在這里奉勸這位老者不是你的錯,是制度的錯,不必太自責了);而H股的持有者都是境外投資者他們的遭遇和境內投資者截然相反,他們是普遍賺錢的。

  所以說B股與A股相隔離的市場這種說法完全是不成立的,說H股與A股互相隔離在某種意義說是成立的;但又不完全成立。無論H股、B股與A 股同屬于一個公司的股東,調整某些股東權益時會定然影響另一些股東的權益,關鍵這種影響程度有多大,是否合理,是否公平,能不能接受的問題。

  最重要的判斷標準,看看的各類股東所持公司的每股份的出資額(持股成本)是多少?要知道B股和H股原始持股成本完全是不同的。B股要高于H股,有的B股竟高于A股。例如,機電B,1994年發行時的發行價為0.75美元,合人民幣6.2元要高于同年發行A股的發行價5.5元;而H股的發行價普遍低于A股許多,例如中國石化,H股的發行價是1.61港元,合人民幣1.75元,而A股的發行價是4.22元。如果按這樣的持股成本即使給了機電B與A股的同樣的對價,相比之下機電B仍然是吃了虧的;相反在付給中石化A股對價時,即使不付給H股對價,H股仍然是賺的。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既然股權分置改革采用了“千股千方案,公司自主選擇方案”的規則,就不應該把B股和H股捆綁在一起 。

  無論單純的B股公司或是含有A 股的B股公司和H股公司,其各個公司的歷史和現狀各不相同,這就用不著管理層統一為它們設計對價方案;應與純A股上市公司一樣,讓各公司根據自己的情況自主選擇對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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