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宋戈
從3月首次提出 “事業合伙人制度”以來到今年6月,萬科的“事業合伙人”已六度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這一員工持股模式越來越流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周,僅在一天內就就有兩家公司公布了員工持股激勵方案。
而證監會[微博]于6月20日(上周五)出臺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意見》(以下簡稱 《試點意見》),《試點意見》明確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員工意愿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股份按權益分給員工,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來自上市公司回購、從二級市場購買等合法方式。
此外,證監會還表示,已對中信證券研究員張明芳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立案調查。
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個月
證監會20日在官網發布了《指導意見》!吨笇б庖姟访鞔_,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員工意愿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并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資金可以來自員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籌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來自上市公司回購、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東自愿贈與等合法方式。
《指導意見》包括三項基本原則: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風險自擔。要求上市公司不得強制員工持股,必須是員工自主、自愿參與計劃,上市公司不能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要求員工參與,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對于持股期限,《試點意見》表示,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個月。另外,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不得超過1%。
對于員工持股計劃的操作機構,《試點意見》表示,上市公司可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也可以選任獨立第三方機構,將員工持股計劃委托給合格的資產管理機構來管理,無論采取哪種管理方式,都應切實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兩公司同日發布員工持股計劃
提及員工持股,近期最熱門者當屬萬科A。6月20日,萬科A發公告稱,代表公司1320名事業合伙人的盈安合伙通過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于6月13日~6月19日期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微博]證券交易系統購入公司A股股份2396.9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2%。
公告提及的的萬科事業合伙人正是公司的1320名員工,其中包括8名“董監高”。代表萬科事業合伙人集體的深圳盈安財務顧問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盈安合伙)在5月28日首次出手,在二級市場以約3億元資金購買了3584萬股萬科A股票。此次買入也拉開增持大幕,截至6月19日,在不到一個月時間里,盈安合伙已六度增持萬科A。同時,盈安合伙稱,將繼續增持公司A股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萬科員工持股亦非獨家。6月17日,臥龍電氣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臥龍控股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設立了“國聯安-臥龍-靈活配置1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資管計劃),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為該資管計劃的受益人(共計186人)。
具體操作是,臥龍電氣控股股東擬在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3500萬股股份 (占公司總股本的3.15%),減持部分股份由資管計劃買入,公司人員通過資管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
同日,廣日股份也發布了員工持股方案。方案稱,在達到個人約束條件及任意兩個公司業績約束條件后,最高可提取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同比增加額的10%,以獎勵金的形式發放給激勵對象。值得注意的是,獎勵對象在獲得獎勵金后,需另加不低于稅后獎勵金25%的個人出資,統一用于認購以廣日股份股票為主要投資品種的理財產品,鎖定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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