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6-13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蘇廣華
信息時報訊(記者 蘇廣華)優先股上市細則終于出臺。深交所[微博]網站昨晚發布消息稱,深交所正式發布《優先股試點業務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指出優先股上市交易門檻與普通股、可轉換債券、公司債券保持一致,要求實際募集資金總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上市申請審查適用上市委員會“特別程序”。《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施細則》共6章60條,包括總則、發行與上市、交易與轉讓、信息披露、轉換與回購以及附則。
其中對交易與轉讓方式規定: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采用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在協議平臺轉讓。上市首日和日常交易設有10%的漲跌幅限制,異常波動情形采用與普通股不同的認定標準;優先股競價交易納入即時行情,但不納入指數計算,其他事項仍適用深交所《交易規則》相關規定;優先股轉讓的投資者適當性標準應當與發行環節保持一致,非公開發行相同條款優先股經轉讓后不得超過200人,會員應當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職責,深交所對超過200戶的轉讓不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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