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邢莉云
6月19日,財政部等4部委聯合發的《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但是,國有股轉持社保基金從辦法到具體執行或許還要時間。
“這個辦法還是比較原則、大方向的,還有需要補漏、需要細則去補充,否則很難操作,估計后續還有具體細則。”6月23日,國資委下屬的研究中心資本市場部部長盧永真對記者表示。
不過,截至目前,國資委負責該項事宜的產權局有關負責人則對是否出臺細則不置可否,并稱一切尚在進行中。
顯然,這項已涉及131家上市公司、國有股東826家,應轉持股份約83.94億股、發行市值約639.33億元的交易,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簡單,絕不是從左兜放到右兜。
“反正辦法里面也沒說要在哪個時間點完成,所以邊走邊看吧,我們現在還沒有接到任何細節的說法。”當天,一家2007年上市的央企辦公室主任告訴記者。
現金對價如何支付?
在這個辦法下企業更愿意選擇轉持股份還是支付現金?
“辦法出臺后,好多企業可能會選擇上繳現金,而不選擇轉持股權,因為拿著原始股會比較賺,除非企業覺得很沒信心才會直接給股權。”一家央企人士指出。
辦法指出,對符合直接轉持股份條件,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需要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的,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允許國有股東在確保資金及時、足額上繳中央金庫情況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分紅或自有資金等方式履行轉持義務。
“對于那些不愿意放棄國有控股地位的企業它可以選擇現金支付,不過這就涉及轉持股權如何現金定價的問題,以及如何給非國有投資者補償的問題。”上述央企人士指出。
“對于轉持股份社保基金以發行價入賬,并納入基金總資產統一核算,但是卻沒有寫如果以現金對價到底是以什么價格,這一點國資委在經手的時候或會感到棘手。”一接近國資委人士表示。
對此,中信證券投行部人士指出,“應該還是以發行價的價格,計算出現金的具體金額,然后上交中央金庫,中央金庫再劃到社保賬戶。”
但對于混合所有制的企業就不那么簡單了,《公司法》規定法律企業規定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企業根據法律規定享受財產權,其股東享有股權,其債權人享有債權及抵押權。
“這樣這對國有股東不太公平,國有股東還要劃掉自己優質的上市資源,同時非國有的股東不用上交而且還可以討價還價要補償,但問題是究竟應該補償多少呢?”
“這種補償很難能在細則里面能做出規定,從香港實踐上看都是協商、特批多,因此可能更多會是協商解決,但協商解決里面又會存在有操作的空間。”某券商人士認為。
限定待厘清
辦法規定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時,按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那么,借殼上市的國有股需不需要上繳10%?
“如果借殼不用上繳的話,企業會想盡辦法去借殼上市,這樣就造成殼資源的緊張,而且也會造成不公,都是一樣的國有股權,為何這家公司IPO就要劃轉,借殼的就不用劃轉?”有央企人士指出。
“多數國有股東都是不在意這10%的,劃幾億股走,不會有什么損失,比如中石油40億股的盤子只需轉持4億股。”西南證券一位陳姓分析師指出。
“盡管從辦法里看借殼是不用劃轉的,至少沒明寫著需要劃轉,但是我覺得借殼方式也應該要劃轉”,中投證券副總裁李少非指出,“畢竟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的出發點是減少國有股減持對市場的壓力和一二級市場上的差價。”
“雖然是從左兜放到了右兜,但是上交10%股權這個比例還是很大的,國外公司里股權一般較為分散,如果持股10%的比例是很大的,社保基金如何管理、如何行使出資人職責?這是否會給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體制產生新的問題?”上述接近國資委內部人士指出。
申銀萬國認為,辦法只是在“減持”的時間上有較大的推延而已,三年之后依然存在被拋售的可能。“再延長3年,如果三年內公司垮了怎么辦或者股價不值錢,社保也有風險,尤其那些創業板和中小板的IPO公司,這樣社保實現增值保值的壓力就大一些。”